aprjess0416 wrote:
但今天我是去一個島上觀光的,
就像 我若去馬爾地夫玩,若沒有人宣導,我也不知道要不要戴安全帽吧
我的用意是想提醒要去觀光的人,不要被當地警察給欺付
哈哈
小弟笑了
您是去綠島國嗎?
怎麼感覺就像
為什麼只罰我 不罰其他人的感覺
都已經是成年人
應該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不要像小朋友一樣
pypy2345 wrote:
bajiman wr...(恕刪)
bajiman wrote:
嗯...只看立場不看...(恕刪)bajiman wrote:
根據開文者寫的內容
那些被放走的是因為警察看到他們推車被放走
同時開文者沒有看到他們是因為沒戴安全帽被攔下
當然不能說警察縱放
還是你可以從他的文中推論出警察縱放的證據?
有的話, 請推論來證明
大家都知道樓主貼了照片
不過這些照片是在警察面前拍的嗎?
舉證要舉到重點, 警察沒有入鏡, 也沒有證明這些人是居民
這樣能夠砲警察兩套標準?
講得白一點, 他沒有半丁點有效證據證明警察執不公
照片不能算, 理由已經寫了兩次不要再問我
然後砲人砲很大
別人怎樣正義跟我無關, 我現在針對的就是他沒有證據憑著感覺砲人這一點
沒有證據就砲人, 這一點讓人不高興
管別人中文能力到哪裡之前, 請把錯字改掉並對著人家的文一行一行看完再回
除非你有其他的論點,否則人家已經推論過的事別因為沒看到問第二次
那是失禮的行為, 我不予置評
不過你可以去跟開文者稱兄道弟, 他跟你一樣錯字都很多
而且都錯在很類似的點上, 你們會合得來
我表達了自己的主張與意見
因此在這個話題上個人就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