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分清楚沒有不好,但分得太過清楚就不好了
樓主要好好想清楚,想必這類的問題婚後應該只會更多
口袋破個洞 wrote:
你男朋友直接講開我覺得他也沒有很想佔你便宜,但他又不捨得吃虧,沒有前面大家講的那麼不堪啦。

連對自己心愛的人都捨不得吃虧的
只好叫他回去吃自己了^++++^
qingteng
不管男生女生,兩邊都怕吃虧吧!?不然上網問什麼呢?
林朝洋
女生也怕吃虧阿,女生也該吃自己
結婚前不可同居
偶而到對方住處過夜無妨
我的發言大都是哈拉而已, 如有得罪不要太在意。

不管男生女生,兩邊都怕吃虧吧!?不然上網問什麼呢?

滿妙的不是嗎?
即使不同居,男的也是要租房子,付房租給未來的老婆還是房東
對男方而言並沒有差別
卻在算計要是分手了,要拿回房租這檔事
難道他租房子住了兩年不租了,還會要房東退他兩年房租嗎?
他租了兩年,難道房東還會陪他睡覺嗎?

吃人夠夠也不是這樣
女的怕吃虧是應該的,因為這男的擺明了就是侵門踏戶,想要鳩佔鵲巢
男的有甚麼虧好吃,就算付錢給女友當房租
未來修成正果也不怕沒地方住,錢也是老婆拿去
一個男人如此心胸,也就只有這麼點能耐了

樓主你好自為之,如果只能招惹這樣的男人
怕也是沒甚麼好結果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
滿妙的不是嗎?即使不...(恕刪)


應該是剛出社會沒幾年的青年吧,口袋深度決定心的寬度

像我口袋破洞的就是個小氣鬼…
你真的要考慮,交男友需要這麼委屈自己嗎?我是沒辦法接受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
滿妙的不是嗎?即使不(恕刪)


其實這裡面是有很多疑點的。
所以在最開始我有問樓主:交往沒多久就同居,那是誰決定同居的。
樓主的回覆是:因為是遠距離交往,所以兩邊都決定要同居。

然而這個說法還是有疑點。因為決定同居,那柴米油鹽都是錢,這時候責任義務怎麼劃分,難道同居之前都沒有說清楚嘛!?那時候愛得正濃所以什麼都不問先同居再說!?

所以樓主現在這樣問,到底是同居前,雙方談不攏的問題?還是『已經』同居之後彼此因為某些事情的理念不合於是用錢來作為算計彼此的說法!?

如果雙方還沒同居,對於付費的部份有爭執,那真的勸分手吧。
但是如果是已經同居了,同居前什麼都沒講清楚,後面才開始討論房貸的幫忙支付,或水電費用的支付。然後怪男生的提案覺得男生說這樣如果分手他的損失大,有問題。那........男生的說法,情有可原!

所以樓主是在什麼樣的前提下,提出這個討論呢?因為如果要住在一起,難道不該是最開始就要討論嘛?樓主又不是沒有跟人同居過!?怎麼會這些問題,是在交往不久就同居『後』,才提出來呢!?最開始沒有講清楚,那後面提出來討論,當然彼此既然是交往沒多久,那必然都會有各自的算計跟自私的層面在。更何況樓主還講到前任就是直接幫她出一半。
那麼樓主的那些說法,是否過於理所當然然的覺得,交男友就是彼此同居這樣自己的房貸也可以輕鬆一點!?她有沒有存這個心,未知。我只是猜測,因為她的說法,有這個層面的含意在...。不然沒有必要提到前任有幫她出一半約9k的『房租』。

說真的,兩個人同居,本來就要在各種金錢上有各種討論。只是房子名字是樓主的,樓主一直拿『鄰居』的房子出租多少錢來說嘴。實際上這個說法,只是為了鋪陳.....她每個月要繳18k的房貸。所以狀似,她用低於這個租屋水準的方案要求男友負擔『租金』的『合理性』。這樣的說法,其實以經營情感來說,已經是滿滿的算計了!因為等於是找個室友的概念了!只是這個『室友』在身份上還有其他重疊的身份而已!所以當樓主在描述的時候,講了....自己這間房子可以租多少錢的時候,就已經有自己的算計在!
所以我在回覆這點的時候,我說的是,別人能租這個價格,跟妳能否用這個價格出租,那是兩回事。更何況樓主有要把房子出租嘛?並沒有啊,她只是拿著這個房子『可能』可以租多少價錢,來『要求』男友付『租金』,然後這『租金』就可以分擔她繳房貸的壓力。然而那是她的男友,兩個人同居,住在某一方名下的房子,然後同居人要出房租!?這樣的算計,說起來雖然合理,但情感上,讓人會感覺不舒服!到底是感情重要?還是金錢重要?這是非常測試兩人關係的.......『考驗』!換句話說,如果是已經同居了,才拿這些來說,這裡面必然就算計跟......『測試』!所以當他人勸告,樓主可以房子租出去的時候,她才又說,因為她有養寵物,要找到能接受養寵物的房子不多。那麼說穿了,她有要把房子租出去嘛?她的意願不高啊~

其實角色互換,房子男生的,男生繳房貸,跟女生收租金。女生卻要求『婚後』也共同持有。那又會是怎樣的情形呢?這當中,其實完全沒有『情感』的成份在,通通都是計算啊。樓主分享的事件內容,也都是數字跟計算啊。裡面有感情嘛?沒有啊。講最多的都是『萬一分手』的『財損』啊!

這樣的話,男生不是好東西,難道女生就是善意的嘛!?所以那些說樓主跟男友是絕配的,我一律都給5分啊。他們兩個真的是絕配啊。以.....沒有談過遠距離當理由,然後同居。同居了,才來要求幫忙負擔房貸!?明明房子是誰的呢?最後才又說,不負擔房貸沒關係,至少要幫忙出水電。

但是在溝通的過程中,如果裂痕已經埋下,那麼幫忙出水電的說法,對方就未必願意接受,如果樓主跟男友,你們的交往&同居的甜蜜期,沒有超過半年以上。那麼你們現在的討論,實際上就是各種的談判跟算計而已。這裡面早就沒有任何情感的成份在!除非你們都非常擅長跟享受彼此這種相互之間討論的勾心鬥角與算計。否則分手也是早晚而已!

所以樓主的男友說那些,一定會被罵翻,因為所有的看客,不會站在計算得失的層面去看這件事。如果站在情感的層面去看這件事,男生絕對失分!絕對就是非分之想而已。但如果加上各種假設前提,那男生會那樣說,未必就是無情的,因為說穿了,兩個人彼此沒有情感的相互算計,那有什麼對錯嘛?不過就是彼此的選擇不同而已!~

談感情傷錢,談錢傷感情
在彼此的付出其實都沒有很多的情況下,開始談錢,非常傷感情啊。
--------------- 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我們先小人後君子,尤其是要更改(共同持有)這件事情,請問你房子目前還可以用之前購買價買到嗎?所以應該是要付你目前房子市價的一半,不然到時候他堅持賣掉,你覺得他沒賺嗎?不要賠了夫人(自己)又折兵(錢).
還有(他提分手就不用還錢給他),我想問你如果以後你們沒感覺了,他開始帶其他女友住進來,你怎麼處理,他也是房子持有人,
你叫他搬出去,住房子不用錢嗎?哪麼會算就每個月付房租,(其他......)不用錢嘛,
分手吧,直接找個有房子的男生
那就不用在那糾結了
bernie_w39 wrote:
不過我比較好奇一點,如果他把了其他的妹,但卻沒有想要和你分手時,這筆帳要怎麼算啊
看誰要分手...

好吧...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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