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豬小芝麻 wrote:
社會的進步真的好慢發(恕刪)


你被騷擾這麼多次,你都沒進步,
所以社會進步的慢,其實是你害的。
這樣你懂嗎?
你就是拉低平均分數的人之一。
JIN DER LAND OFFICE
豬豬小芝麻 wrote:
社會的進步真的好慢
發生事情最簡單快速的方式就是檢討受害者
太空機票都開始賣了了
社會風氣卻依然原始
我沒有認真數自己遇過的黃色行為或笑話
次數應該不算少
我也喜歡帥哥
但我不會動手
有次遇到不舒服的公開性騷
對我來說那是污辱
不尊重有同等能力與資格的女性
 
不尊重有同等能力與資格的女性???
這是甚麼意思?
要有同等能力的女性才有獲得尊重的資格?
妳是不是搞錯了甚麼?
 
人生而平等.在生存權利上.都該獲得相同的保障.
確保工作權.不因性別而受到影響.已經有很大的進步了.不是嗎?
言論自由上.總統也不再像以前一樣.不能受到批評.不然可能隔天就會被消失的白色恐怖.
其實妳問一下妳的母親.真的變化很大.
 
妳知道鄧如雯殺夫案嗎?
鄧如雯當初被強暴.被迫與其同居.還嫁給了施暴者.
知道高仁和前刑事警官是怎麼說得嗎?
連當時的民意代表都說.已經被生米煮成白飯了.懷孕了.乾脆不如嫁給他算了...
是不是很匪夷所思?
是不是比恐龍還要恐龍?

豬豬小芝麻 wrote:
我求助一個之前求助過的性平專家
是有政府認證的性平委員
每當政府或學校出現性平事件時
他們會去協助處理那種高級專員
之前遇到簡訊狂請教過她
之前她教我的對訊息狂的處理方式確實有效
所以這次又請教她
她確實很有經驗
也給我一些有用的建議
可是我覺得很荒謬的
不知道是她還是現在的社會依然這樣想
原來
會招來黃色笑話或行為是我自願的
說話聲音好聽是我的錯(我只是就事論事,沒有自我吹捧的意思)
拒絕時做不到聲色俱厲是我的錯(她說我拒絕聽起來像在撒嬌!她真的這麼對我說!!真的很不可思議!!!性平專家!!)
泳訓穿競賽泳衣是我故意暴露引誘犯罪
沒有立刻動手打人代表我自願被摸
那幾天很難過
但是她分析的讓我知道
如果我不處理
等於坐實了我自願被摸的指控
所以我舉報了性騷我的人
我並不想上法院只想要他尊重我
雖然資歷比較淺
但論能力論努力
我並不輸很多男性成員
他應該尊重我
外表討喜不代表我很隨便

黃色笑話?
難道會有女生給人有種他很喜歡聽黃色笑話的那種感覺嗎?
所以才會有很多男生會特別說黃色笑話給她聽?
假如有女生給人感覺這樣的特質.或許才可以成立吧.
不然.只能說.會說劣質黃色笑話的那些壞胚子.總是那些人.

說實話.我不知道這性平專家說這些話的目的是甚麼?
是她想要改變妳對人的態度?
的確.變成小辣椒.的確是很少人敢惹.
但是.為了怕受到他人的騷擾而必須被迫改變自己.是被害者錯了?
還是大環境對於少數人的不友善?
豬豬小芝麻 wrote:
事情處理了
卻聽到第一次時間
對方想衝到我家跟我對質
證人告誡他
我可以告他的
上了法院他是有罪的
然後
在深夜跟清晨我接到很多通的簡訊和未接來電
然後有一段時間我安靜了
不去參加聚會
面對其他人的詢問
我都用看似合理的理由帶過
不知道怎麼面對他也不想面對他
我沒有跟任何不相關的人說
事情卻傳出去了
有一度我感到我似乎在別人的感覺裡是加害者
太小題大作的加害者
雖然沒有人這麼說
但很多溝通不是用言語呈現的

這就是後遺症.
假若.性平專家說的是對的.為何會讓妳承受這些妳不想面對的?
豬豬小芝麻 wrote:
沒關係
就算這樣也沒有關係
我沒有想到處理事情需要付出的代價
但至少
至少
我表達了自己的想法了
我不接受這樣的行為
我做了我該做的事
我的衣著不暴露也不時髦反而是以舒適為主的日式穿著
我沒有想要引誘犯罪
喜歡運動不代表我很隨便
穿訓練泳裝不代表我故意暴露身材
我不知道為何這麼專業的專家會認為訓練泳衣是在引誘犯罪
女性運動訓練穿的訓練服是專業不是暴露
泳訓穿訓練泳衣是對訓練的尊重
也是對自己努力的尊重
泳訓穿比基尼或裙裝泳衣或水母衣才是奇怪
做甚麼就穿合宜的服裝

是阿.為什麼妳穿訓練泳衣是引誘犯罪.
別的女生穿訓練泳衣不是引誘犯罪呢?
既然穿訓練泳衣是引誘犯罪.那麼決定要穿那款訓練泳衣的人.是不是也是犯罪呢?
豬豬小芝麻 wrote:
不認同某偏激網友說的不該回男性的話
如果這樣要不要乾脆女性在沒有男性親友的陪同下不能與異性說話?
還是乾脆要穿上全身都遮起來的罩衫只露出眼睛?
那因為工作必須常跟女生聊天的男生都是種馬嗎?
因為工作場合有很多男性的女性
包括女警、女消、女工程人員
每天都是在引誘男性犯罪
真是荒謬至極!

他們大概來自中亞的國家吧
豬豬小芝麻 wrote:
一堆網友說的當下就該如何如何
包含我舉報的處理人員
理論上該如何每個人都很會說
當事情發生時震驚加上沒有過去的經驗不知如何應對
不代表願意
如果真是理論上跟實際上一樣
怎麼會有這麼多車禍肇逃
怎麼會有這麼多失去理智的事情發生?
檢討受害者是最容易的事
但這也是最殘忍的事

其實檢討受害者.是那些最劣等人的行為.
就跟對岸的官員一樣.問題要怎麼解決是最快的?
把提出問題的人解決掉就是了
豬豬小芝麻 wrote:
如果妳(或你)遇到不當的言語或肢體碰觸
別人不一定理解妳(你)的痛苦
或嘗試讓妳(你)覺得妳(你)太小題大作了
請記得一定要
勇敢
我知道說得很簡單
真得要說出口有多難
有幾乎一個月
因消息外流而來的關心
我連聽都不想聽
直接掛電話直接封鎖朋友
一直到最近
我才有辦法面對朋友的關心

為什麼他們會不想辦法理解妳的痛苦?
卻反而要妳跟他一樣覺得這是小題大作?
假若這是發生在他的女性親友的身上.比如說他母親.妻子.女兒.
他還會這樣想嗎?
該不會他也有同樣的素行.所以才會想幫有這種行為的人解套?

勇敢.
是的.
應該要勇敢.
但是為什麼只是被害人要勇敢的站出來指認.
旁觀者不也該勇敢的站出來幫助被害者?
加害者為什麼不自己站出來承認錯誤?
所謂知恥近乎勇?
為什麼只有被害者自己一個人應該面對?
旁人不該給予幫助與勇氣?
豬豬小芝麻 wrote:
如果有朋友告訴你(妳)她(他)被騷擾
請不要下指導語
不要自以為是的說妳(你)應該如何如何
我們不是專家
情緒受傷的人
聽她(他)說陪她(他)就好
我們確實無法為他規畫該怎麼做
可以告訴她(他)
如果你願意說我願意聽
我只聽不說
妳(你)是安全的
如果妳(你)願意把情緒釋放出來
我願意陪妳(你)

給予陪伴.幫助與勇氣.
說實話.就算是那個性平專家.她有給妳很好的幫助嗎?
感覺上.那只是最快速解決問題的辦法.但不是將事情處的的很好的辦法.
因為妳用同樣的態度.多上法院幾次.大概就很少人會繼續招惹妳了.
也不會需要妳常常去請教她.麻煩她了.
假若用其他的方式.可能以後妳都要一直找她.請她解決問題.
所以她就把提出問題的妳給解決了.而不是真的想要解決問題本身.

其實妳會有這種處境.是多數人的觀念是錯誤的.
他們沒有想要幫助妳.只是看熱鬧.
正是因為很多人旁觀.進而姑息放縱了這些施暴者.
才會給予這些施暴者勇氣.

反之.若是正確觀念的人很多.知道事情發生.就挺身而出.
即便只是用言語嚴詞批評.也是可以遏阻不少膽氣較為缺乏的犯罪者.
假如大家都對那些施暴者的態度.類同於過街老鼠般的對待.
相信這樣的事件會減少很多...
請僅供參考

1


社會的進步真的好慢 - Mobile01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6243428
豬豬小芝麻 wrote:

社會的進步真的好慢
發生事情最簡單快速的方式就是檢討受害者
太空機票都開始賣了了
社會風氣卻依然原始
我沒有認真數自己遇過的黃色行為或笑話
次數應該不算少
我也喜歡帥哥
但我不會動手
有次遇到不舒服的公開性騷
對我來說那是污辱
不尊重有同等能力與資格的女性
我求助一個之前求助過的性平專家
是有政府認證的性平委員
每當政府或學校出現性平事件時
他們會去協助處理那種高級專員
之前遇到簡訊狂請教過她
之前她教我的對訊息狂的處理方式確實有效
所以這次又請教她
她確實很有經驗
也給我一些有用的建議
可是我覺得很荒謬的
不知道是她還是現在的社會依然這樣想
原來
會招來黃色笑話或行為是我自願的
說話聲音好聽是我的錯(我只是就事論事,沒有自我吹捧的意思)
拒絕時做不到聲色俱厲是我的錯(她說我拒絕聽起來像在撒嬌!她真的這麼對我說!!真的很不可思議!!!性平專家!!)
泳訓穿競賽泳衣是我故意暴露引誘犯罪
沒有立刻動手打人代表我自願被摸
那幾天很難過
但是她分析的讓我知道
如果我不處理
等於坐實了我自願被摸的指控
所以我舉報了性騷我的人
我並不想上法院只想要他尊重我
雖然資歷比較淺
但論能力論努力
我並不輸很多男性成員
他應該尊重我
外表討喜不代表我很隨便

事情處理了
卻聽到第一次時間
對方想衝到我家跟我對質
證人告誡他
我可以告他的
上了法院他是有罪的
然後
在深夜跟清晨我接到很多通的簡訊和未接來電
然後有一段時間我安靜了
不去參加聚會
面對其他人的詢問
我都用看似合理的理由帶過
不知道怎麼面對他也不想面對他
我沒有跟任何不相關的人說
事情卻傳出去了
有一度我感到我似乎在別人的感覺裡是加害者
太小題大作的加害者
雖然沒有人這麼說
但很多溝通不是用言語呈現的

沒關係
就算這樣也沒有關係
我沒有想到處理事情需要付出的代價
但至少
至少
我表達了自己的想法了
我不接受這樣的行為
我做了我該做的事
我的衣著不暴露也不時髦反而是以舒適為主的日式穿著
我沒有想要引誘犯罪
喜歡運動不代表我很隨便
穿訓練泳裝不代表我故意暴露身材
我不知道為何這麼專業的專家會認為訓練泳衣是在引誘犯罪
女性運動訓練穿的訓練服是專業不是暴露
泳訓穿訓練泳衣是對訓練的尊重
也是對自己努力的尊重
泳訓穿比基尼或裙裝泳衣或水母衣才是奇怪
做甚麼就穿合宜的服裝

不認同某偏激網友說的不該回男性的話
如果這樣要不要乾脆女性在沒有男性親友的陪同下不能與異性說話?
還是乾脆要穿上全身都遮起來的罩衫只露出眼睛?
那因為工作必須常跟女生聊天的男生都是種馬嗎?
因為工作場合有很多男性的女性
包括女警、女消、女工程人員
每天都是在引誘男性犯罪
真是荒謬至極!

一堆網友說的當下就該如何如何
包含我舉報的處理人員
理論上該如何每個人都很會說
當事情發生時震驚加上沒有過去的經驗不知如何應對
不代表願意
如果真是理論上跟實際上一樣
怎麼會有這麼多車禍肇逃
怎麼會有這麼多失去理智的事情發生?
檢討受害者是最容易的事
但這也是最殘忍的事
到現在
我仍然覺得這件事影響了我
我沒有後悔
在我們的社會
酒駕撞死人
就算是慣犯
只要有那麼一絲絲的向學之心
就可以輕易交保
可是面對受害者
卻是要求像聖人般
不能有一奈米的不精準
殘忍又自以為品德高尚的高高在上的評判著受害者
社會進步的好慢
社會真的進步的好慢

如果妳(或你)遇到不當的言語或肢體碰觸
別人不一定理解妳(你)的痛苦
或嘗試讓妳(你)覺得妳(你)太小題大作了
請記得一定要
勇敢
我知道說得很簡單
真得要說出口有多難
有幾乎一個月
因消息外流而來的關心
我連聽都不想聽
直接掛電話直接封鎖朋友
一直到最近
我才有辦法面對朋友的關心


如果有朋友告訴你(妳)她(他)被騷擾
請不要下指導語
不要自以為是的說妳(你)應該如何如何
我們不是專家
情緒受傷的人
聽她(他)說陪她(他)就好
我們確實無法為他規畫該怎麼做
可以告訴她(他)
如果你願意說我願意聽
我只聽不說
妳(你)是安全的
如果妳(你)願意把情緒釋放出來
我願意陪妳(你)
2020-11-23 15:38 #1
01確實能讓人增長知識。
豬豬小芝麻 wrote:
社會的進步真的好慢發

他應該尊重我
外表討喜不代表我很隨便

事情處理了
卻聽到第一次時間
對方想衝到我家跟我對質
證人告誡他
我可以告他的
上了法院他是有罪的(恕刪)


現在社會習慣檢討受害者,

難怪受害者都不敢向外求救
不要遇到落井下石就不錯了
女人有辛苦的一面,加油💪堅持下去
豬豬小芝麻 wrote:
社會的進步真的好慢發...(恕刪)
是很慢,都是父母沒有教,忙著賺錢,

過自己爽的日子。


我在7-11工作遇到同性 小摸來小摸去,

幾天後,我看著他說,你不要再碰我了,

就沒發生了,沒多久,他離職了。


穿著是要被看,這要看個人心理接受度,

敢穿不怕被看,隨時要有人陪才是,

走到那都有朋友出來擋,應該會比較好,

你週遭都遇到這種人?

我待過的公司都(沒遇過)黃色常常的,

公車上人多,新聞沒報的應該更多,

只是我都沒遇到,

如果我聽到有人求救,我一定衝出來。


人生只注意壞的,不享受好的,

只能說白活了。
等那一天,利益不是人的主要目的,那麼我才會被別人說服....................
最近同事被性騷擾(抓她手去模他生殖器,問妳濕了沒),報告上級,上級表面上說支持,卻沒任何協助。

所以昨天她去警局報警了。

隔天騷擾者的女友還跑來找我說:我以為妳同事是一個很有經驗的,懂得應付這種事情!


(尼瑪……!!!)


因為這是職場性騷擾,無法隔離騷擾與被騷擾的人,只能日日面對,不過我們會二人一起行動,不讓同事落單。消極防範。

也找駐衛警來制止他的不當行為。(我們覺得他被女生喝斥,可能更興奮,不能滿足他這種心理。)


性騷擾時時刻刻在發生。

應該降低主觀判斷,建立SOP~


旁人不需要判斷這是不是性騷擾,只要當事人認定,遵循申訴/報案流程,處理它。

不然光卡在[這是不是性騷擾][有沒有大聲喝斥][會不會小題大作][是否引人遐想]就讓當事人心灰意冷。

若真遇到,也不要這樣想。那個性騷擾的加害者,不會不知道自己行為是錯的,單純看妳好欺負。

性騷擾多數是熟人。

也就是有一點把握對方不聲張,才去騷擾。

不要讓這些人得逞。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最近同事被性騷擾(抓她手去模他生殖器,問妳濕了沒),報告上級,上級表面上說支持,卻沒任何協助。

所以昨天她去警局報警了。

特喵的.
濕了?還是死了?
應該回應他一句拳大的名言.你已經死了...
然後用力抓住抓緊.
有沒有聽過提槍快跑前進?
或是乾脆提槍快跑躍進...

請問一下你們公司有多少人?
有沒有大於30人?
第 二 章 性騷擾之防治與責任
第 7 條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於知悉有
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前項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十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
協調處理;其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
之。
為預防與處理性騷擾事件,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性騷擾防治之準則;其內
容應包括性騷擾防治原則、申訴管道、懲處辦法、教育訓練方案及其他相
關措施。

來源:性騷擾防治法


僱主或僱用人對於職場性騷擾有什麼責任?
僱主或僱用人應該要防治職場性騷擾行為的發生,員工達一定人數以上,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把它公開揭示於工作場所。但公司中有員工對其他員工有開黃腔、毛手毛腳等性騷擾行為,或是公司主管對員工有以性要求、性別言詞或行為作為工作權益交換的條件,還是員工因業務往來對其他公司的客戶性騷擾,無論是上班工作的關係,或是下班聚會的時候發生的僱主或僱用人都要跟騷擾者一起向被騷擾者負起連帶損害賠償的責任。
lilice wrote:
隔天騷擾者的女友還跑來找我說:我以為妳同事是一個很有經驗的,懂得應付這種事情!


(尼瑪……!!!)

特喵的.很有經驗的話.會隨身攜帶利剪一把...
利剪....
不太對.要帶鈍鋸子.用鋸的.就算接的回去.也會短0.3公分.
lilice wrote:
若真遇到,也不要這樣想。那個性騷擾的加害者,不會不知道自己行為是錯的,單純看妳好欺負。

性騷擾多數是熟人。

也就是有一點把握對方不聲張,才去騷擾。

不要讓這些人得逞。

可能是樓主覺得很心寒.
因為這個性平專家的觀念很有問題:
豬豬小芝麻 wrote:
我求助一個之前求助過的性平專家
有政府認證的性平委員
每當政府或學校出現性平事件時
他們會去協助處理那種高級專員
之前遇到簡訊狂請教過她
之前她教我的對訊息狂的處理方式確實有效
所以這次又請教她
她確實很有經驗
也給我一些有用的建議
可是我覺得很荒謬
不知道是她還是現在的社會依然這樣想
原來
會招來黃色笑話或行為是我自願的
說話聲音好聽是我的錯(我只是就事論事,沒有自我吹捧的意思)
拒絕時做不到聲色俱厲是我的錯(她說我拒絕聽起來像在撒嬌!她真的這麼對我說!!真的很不可思議!!!性平專家!!)
泳訓穿競賽泳衣是我故意暴露引誘犯罪
沒有立刻動手打人代表我自願被摸

連性平專家都是這樣的說法.
心術不正的人.他並不加以指責.卻去說被害人應該要怎麼做.
彷彿是說這些侵害者是因為被害人的勾引而犯罪.
被害人是故意勾引侵害者.誘導侵害者犯罪.
是不是顛倒是非了?
該矯正的應該是侵害者.而非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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