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aminimalist wrote:
老二也想這樣但是他也...(恕刪)
老二真的不要想不開,也要替自己打算和生活規劃。
搬租住附近,找幾千的套房就好。
然後所有兄弟每月一萬5給父母,父母月收入4.5萬就很好支出了。
再加上有老年年金,還有退休勞保金另領。沒有債務情況的話,很好過了
父母住老三家,所需要的一些開銷,就父母的錢出。
老二要照顧父母可就近照顧。不一定要住在一起。
等父母走不動了。需要被看護的階段,每個人給父母的生活費再提高一些,讓老三和父母可以申請看護照顧父母。如果要看醫生治療,復建,再兄弟輪排時間處理事情,載去看醫生回診復建等等的。
晚上看護在醫院陪伴父母。看護放假,兄弟再輪晚上顧。
覺得財務分配越單純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