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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time0924 wrote:
如果我真的認識c女...(恕刪)


希望您跟下圖一樣~不然您先生也太辛苦了~
幫他的小GG節哀~~

http://d-s.tw
sometime0924 wrote:
最後,是男的,通姦錯了就錯了,理由一堆搞屁啊,錯了就擔起自己的罪責,不要還哭么起自己太太如何如何,該受罰的,老實講,一切你自找的!!!當初嗆老婆大聲要出去找,被告通姦,剛好而已!一切風波都是你自控不了,怨不得誰,你找誰幫也沒用,請你自己好好反省你的一言一行,某些話某些事是為人夫為人父該說該做的嗎?!做人任性是沒好下場的!我講話很直,不拐彎抹角,如有冒犯,還請海涵。


還有一個男人外遇通姦,對女性造成的心理創傷,那種痛,跟男人GG被活生生割掉是一樣痛的,GG斷了痛一陣子,心痛,是痛一輩子.....(恕刪)


所以說..通姦是不是該除罪化?

民事上的糾紛---就不愛啦

動用刑罰來處理---清官難家務事

何苦呢 ??

並沒有偏坦哪一方

男女都是有可能通姦或是小三或是小王

在愛情的世界裡

本來就沒有對錯
arisa520 wrote:
希望您跟下圖一樣~...(恕刪)



所以我說
很多男的應該要知足身邊沒有一個練習揮球棒當情緒出口的老婆....
真的
各位男生 你們身邊的老婆都比我要好一萬倍了
做人真的要知足常樂 才能永保安康啊~~~


Bar82 wrote:
所以說..通姦是不...(恕刪)


老話一句
敢作就敢當囉
法律早幾十年就明訂在那裏
全國人民都知道"通姦罪"
鋌而走險
受罰 怪誰?
還長篇大論說得自己哪裡不滿足
這地球上讓你不滿足的事可多了

對錢不滿足 去搶銀行 還不是要抓去關 難不成也要來個搶劫無罪化?!

總歸一句,慾望是催使人類的動力也是毀滅人類的助力....
好的慾望 請善加利用
不好的慾望 請自我控制
被欲望控制大頭跟小頭 那真的就代誌害了了....

01潛水員 wrote:
至於C太太和C先生在"性"上面的認知差異及問題徵結點都有所保留.這部份,我真的要感謝網友提醒,你們的提醒讓我重新思考這個問題.而且我相信C先生對我是有所保留的,因為就如上文講到的,L太太離婚一事,不是C先生先告知我,而是L太太自己說出來.當時我想可能是C先生為了保護L太太所以才沒說.但相同的,C太太為什麼對"無性"的執著,C先生也沒告訴我(當然我也從不打探),或許是他要保護C太太的隱私或著是要保有自己的尊嚴.這是人家的閨房之事,我實在沒有去問.相同的,我也曾請老婆去問C太太,但C太太總是閃避,雖然這對閨密無話不談,但在這個話題,就是有所保留.
當然我也要回應一下,用強逼的手段直接把問題攤開來,為什麼C太太"無性"的問題,但我真的不會這麼做,也不認同.這樣的做法不等同將一個女人全身的衣物扒光一吋一處的檢查嗎?如果真的這麼做,有可能我們兩家的關係真的毀了.
我們只要讓他們兩個去正視問題,由他們自行解決.(恕刪)


我很好奇為什麼你在原因不明、你也不願探究的情況下,就可以把問題都歸咎於C太太身上?
你想幫忙的對象是C先生還是他所組成的家庭?

以我來看你只是想幫C先生處理好他家的事情,但是C先生好像沒有想要你幫忙的意思...
說句實在話

因為通姦被抓去關的...

少之又少 嚴格來講應該沒有

為什麼?

他(她)做了什麼壞事? 傷害了什麼?

他(她)背叛了婚姻的神聖 傷害了她(他)的心

痾...好吧

判個精神撫慰金讓原告壓壓驚







刑法
第 239 條 :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第 245 條 : 第238條、第239條之罪及第240條第二項之罪,須告訴乃論。第239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Bar82 wrote:
所以說..通姦是不...(恕刪)


老實說,通姦除罪化我覺得可以,前提是附代巨額賠償(像亞馬遜創辦人,離婚一半資產給對方)

譬如,今天,老婆偷吃小王好了,那就拿出自己一半錢財出來貢獻欲離婚的家庭。老公偷吃就拿一半錢財出來貢獻欲離婚的家庭。

然後還要規定,錢財不滿一定額度的,不夠負擔下一代教養費的,終身追繳。

有本事偷吃、追求自由,就要有本事負擔民事責任,如此,我認為很可以。

Bar82 wrote:
說句實在話因為通姦...(恕刪)


一個有汙點前科的人
就算沒被抓去關
這輩子就是法院認證有個汙點 做個記號在那
以後小孩子萬一要進入某些單位要查祖宗三代的
或者小孩要娶老婆嫁媳婦的 被發現對方家長有汙點 被親家閒言閒語...
或許會有影響也不一定....

自控不好 影響他人 波及後代 母湯喔.....

不過做太太的 我是不建議心軟啦
原因我前文已經說了 妳心軟就被人欺!還有飲恨一輩子,對妳身心都不好,畢竟錯的是男的,不該妳來受罪!


小孩有這種爸 被自己老爸的小小頭影響工作和婚姻,也真是夠倒八輩子霉了,但那也是小孩子的命,沒辦法!!

一根小頭要出頭,陪葬的是婚姻、小孩、老婆,全家人的和樂,全部一夕化為烏有....我相信後面小孩也無法靜下心面對學習,也會影響小孩日後對感情的價值觀(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乾脆給你搞同性戀、濫交算了,得愛滋機率比其他同齡小孩高出許多),真是...C先生,你真的覺得自己爽就好嗎?

不過以C先生的智商,我不認為他能想到那麼多啦....身邊人都照顧不好了,還法院認證的喔....


只有當事人才能懂 外人很難一窺究竟
這有兩個例子
1.有天我朋友說她很痛苦,生活摩擦造成很討厭老公,一個討厭的人跟你做覺得很惡心,希望趕快結束或不要碰她
2.老公沒很厲害,但每次有的沒的花招搞很久,真的欲望被搞起來,老公已經結束了,自己的火卻沒得消,所以寧願不要做

sometime0924 wrote:
一個有汙點前科的人...畢竟錯的是男的...(恕刪)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就現有的資料來看,你說"畢竟錯的是男的"真的過於武斷
至於未揭露的,誰知道到底是誰錯比較大?

如果一個人一直受霸凌.受逼迫,最後因受不了反抗而失手殺了對方,這個殺人的以你的論調對你來說應該算罪大惡極了吧!

回過來這件事,也許這件事本身的事實不是樓主敘述這樣,但就現有的資料如果是真,不就是C太太一直無法履行夫妻性的義務所造成的後續事件嗎?怎麼會把罪都歸疚於C先生呢?我是指以現有的資料來看,不探求是否真實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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