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大叔 wrote:西莎跟金莎真的很容...(恕刪) 對不起...是金莎我打成西莎,小弟錯了。題外話...幾年家裡還有個滿有趣的事情,我妹的男同事有人請她吃金莎,礙於顏面不好拒絕,結果拿回家後,跟我說太甜讓我吃掉。後來當然就沒下文了...(為那個男生默哀。)不過說真的,我前後至少問過10多個女性,民國7X年~8X年出生的女性,(現在那個時間點出生的女性,應該是婚姻/交往的主流群吧?)幾乎每個都說金莎太甜,(我請吃巧克力的話,都是請人從日本帶回來或是買那種薄荷夾心的。)(女友的話當然是更好的)反正以前老是被誤認(真的是誤認...)為是交很多女友+很花心的男性,所以臉皮夠厚。
胖比逛01 wrote:今年聖誕節又要到了...(恕刪) 我也在煩惱要不要送聖誕禮物,最後我還是決定送,同事跟我說兩人交往的第一年送就好,之後就只過生日跟七夕情人節就好,再簡約一點就是只過生日,其他節日只要安排個出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