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925033 wrote:有試過照顧竉物嗎?15151515151...(恕刪) 可以試著先豐富自己的生活, 拓展生活興趣, 藉由參加有興趣的活動有機會認識新朋友. 也比較能有聊天的話題.養寵物也是不錯的選擇, 有寵物相互陪伴較不易感到孤單. 帶可愛的寵物出去蹓躂, 對小動物有興趣的人會來攀談, 也增加認識人的機會.
共勉之餘生,找一個惦記你的人!如果一個人總是喜歡有事沒事就找你,把自己的事都給你分享,你回一句他要回很多句,他的內心是想著你的。如果一個人很久很久都不來找你,那他早就把你當成陌生人或者不想交往的路人了,你再怎麼惦記都是不必要的。一個人對你好不好,值不值得交往,不是看你有多在乎他,而是看他對你有多主動。朋友如此,戀人更如此。願世界和平 wrote:我有自知之明後半輩...(恕刪)
去上課學東西啊,就可以認識新朋友了人的一生中身邊的人是會變化的,學生、剛出社會時身邊至少都有幾位死黨可以一起去做很多事但隨著年紀慢慢變大,朋友們都結婚,婚後各自有自己的生活要忙慢慢的朋友約不出來,還是出來就要帶伴,那感覺就不像死黨了你身邊的人都各自去過自己的新生活了建議你,改變一下生活,多做點新的嘗試,一個人生活我也過過自己出去玩,自己去館子吃飯是很自在但時間久了說寂寞那是不可能加油囉
sky052378 wrote:領養一個孩子?不知...(恕刪) 收養孩子 注意事項●夫妻須共同收養孩子●收養者年紀須大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夫妻共同收養時,一方年紀大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另一方須大於被收養者16歲以上●近親不得收養,但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外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外者不在此限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