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759 wrote:
大大得罪了但我怎麼覺...(恕刪)
這也不是什麼得罪不得罪的問題,你言重了,而是每個人現階段對異性或是社會生活選擇處理的方式和面對的心態不同罷了,而這會隨著年齡階段和經驗而會有不同方向的變化。
我的個性是利己主義,金錢的揮霍一定要有收穫,否則我不願意投資,但是這和吝嗇我覺得不能等同而論,錢是勢必要花的,只是要就花在刀口上,若對象為一生之摯愛那當然是不遺餘力,我也曾經有過幾次那樣的時候。
然而現在交往的對象,連未來的命運是否會相交都不可預期,特別是一些比較年輕的女孩,會比較想用物質來支撐自己,物慾要求通常都很高,短期若能達陣當然反而省錢;但是長期的話對方又吝於付出,像有些人你請他吃頓4-5000塊的餐點他連車錢都還要跟你拿,像這種我就不建議繼續幫別人養老婆了。
以你的角度來看我或許沒有你以及一般社會大眾想像中的"氣度",不過我能憑藉著過去的經驗,堅信我的選擇與原則,那也未嘗不是一種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