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相信的婚姻.,如今我只能唱著綠光(文長1月31日更新...)


Raikkonen Hsu wrote:
就事論事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恕刪)

沒錯!

樓主加油,繼續支持你!
你到底有沒有請律師阿?依你的描述.經濟因該還不是問題.請個律師.免得你被玩
人生沒有甚麼過不去的, 加油!

必要時看個醫生吧, 靠藥物撐過低潮不丟臉的
哪裡慘?
上酒店,打砲,大風大浪都經過了也爽過了哪裡慘
數百萬計的宅男天天看迷片尻槍比較慘吧
說到慘
小孩最慘
勢必在不健全的家庭中長大

A辣愛怕跑 wrote:
哪裡慘?上酒店,打...(恕刪)


當初如果相信我前妻他前男友的勸世文,我也不會這麼傻了

小孩的部分嗎? 我前妻帶走了,如果沒小孩他怎麼跟我告民事求償?

一切都只是為了錢而已,也只能祝福她了
Raikkonen Hsu wrote:
小孩的部分嗎? 我前妻帶走了,如果沒小孩他怎麼跟我告民事求償?


好奇一問~

為什麼告通姦還需要小孩?小孩是你們之間的婚生子..與第三者全無關系~

不然沒小孩還告不成了?(民事求償=針對侵權行為.造成妻子痛苦之精神賠償.)

應該是利用婚外情的小孩來告才對...<= 鐵證如山..



還是她提民事求償並非通姦罪附帶.而是追討小孩相關費用....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好奇一問~為什麼告...(恕刪)


大大你看完我前妻前男友的對話內容你應該就能明白這事情有多複雜了

我文章很多地方沒寫出來,因為實在太亂了...複雜到我不知道該怎麼用文字去表示...

我前妻的每段感情跟每段婚姻我只能用轟轟烈烈來形容了....
Raikkonen Hsu wrote:
大大你看完我前妻前男友的對話內容你應該就能明白這事情有多複雜了


你跟前一任的小孩!不只介入你與下一任被告與求償..還跟前妻前男友也有關係!?

你們太亂了這......



目前還在司法訴訟.建議樓主用心體會一下法官說的與本案無關..還有律師費絕對不要省.

法官看得懂法條..卻不一定看得懂小說..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這根本比八點檔還要連續劇
太扯了!

這種女人也是可憐
Raikkonen Hsu wrote:
這是一個我自身經歷...(恕刪)

Raikkonen Hsu wrote:
這是一個我自身經歷...(恕刪)


看完後 只能說一個字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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