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有兩個小孩啦! 養小孩確實像你說得綁手綁腳的~
但從文章中隱約可以看出你在經濟上有點餘裕,
甚至不惜給間房子離婚。
在經濟有點餘裕的狀況下,請認真考慮生下來,
把你要給的房子價值轉換成照顧小孩費用,
鄉下地方也有個三五百萬,大台北區破千萬也是有的。
跟老婆溝通好,不想放棄現有生活,
但會滿足照顧小孩的責任,每個月抓個三五萬,房子的錢應該可以撐到上國中
三五萬可以幹嘛? 可以請個幫佣跟老婆一起帶小孩,
一來老婆不會太累二來你可以減輕養而不育不舒服的感覺,
你可以繼續馬照跑舞照跳,
日後或許轉性愛上有小孩的感覺時,你會很感激你老婆堅持生下來。
小孩真的很好玩也很煩,
你只是還沒準備好,但不見得永遠不會準備好,
如果為了這個離婚,我是覺得很不值啦,
既然結婚了,成了家,總是會喜歡在外累了一天那種回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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