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持股50%以上之子公司可併入合併營收而已嗎?
且所謂的持股50%以上,是指直接持股還是包含其它轉投資公司間接持股合計?
我一直查不到標準答案?

如以下列這2則新聞來講~認列標準完全不同!


2018/01/25 錸德(2349)
https://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ee5dbcf6-7629-425a-9da2-7aec52ef79ef
摘錄:(以目前錸德的營收比重來看,光碟片占比約4~5成,光電相關包括錸寶以及安可占合併營收2~3成,其它占1~2成的水準)

但目前錸德直接持股錸寶46%,安可21%,兩家都持股低於50%為何可納入合併營收? 還是新聞錯誤?


2017/11/27 祺驊(1593)
https://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2a3384a5-634e-4966-964d-0f43da41ef04
摘錄:(祺驊取得Curves台灣代理韻智,祺驊持股約35%,祺驊:公司對韻智係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其營收並不會併入合併營收中)

祺驊確實僅持股韻智35%,不能納入合併營收,為何2家公司認定標準不同? 還是只是錸德的新聞錯誤?
謝謝指教!
合併營收主要看是否有實質控制權
持股低於50%也有可能納入
舉個例子:
你這個月拿到3萬薪水 父親1萬收入 母親支出1萬
給你父母各1萬 自己留1萬
那你有1萬收入 你父親有2萬收入 母親0
總共3萬就是你的家計收入(3-1-1)+(1+1)+(-1+1)=3或者3+1-1=3
轉投資公司的(集團內部)營收就像你給父母的錢
合併營收只計(母或子公司)對外的營收
就像家計收入

ibmb7613 wrote:
只有權益法認列的轉...(恕刪)


權益法認列的轉投資只要持股20%以上之公司皆包括,很多甚至持股20%以下具控制力的轉投資公司(非持股50%以上定義之子公司)也是以權益法做會計原則,但我查詢有些公司並不會把持股50%以下的轉投資公司併入合併營收阿?(更正)

如:長華科
www.cwei.com.tw/download.php?file=file20170508_da9633.pdf
轉投資公司綜合持股低於50%以下就不再納入合併營收,此綜合持股意思可能就是包含其它轉投資公司的間接持股加總。
eric866 wrote:
權益法認列的轉投資...(恕刪)

實質控制權看董監席次吧
持股接近五成也可能一席都拿不到(純投資)
祺驊取得Curves台灣代理韻智,祺驊持股約35%,祺驊:公司對韻智係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其營收並不會併入合併營收中
持股達一定比例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董事會沒控制權(只取得1席董事) 無法主導經營方向 故不併入合併營收
或許是這樣的邏輯
不知有沒有持股超過五成卻不爭董監席次的
那還併入合併營收嗎?
ibmb7613 wrote:
實質控制權看董監席...(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 說實在,我不知道!

我又查到一則群創的營收新聞,也是只公布包含持股50以上之子公司合併營收,所以錸德的新聞在安可的部分可能是錯的!至於錸寶綜合持股有可能超過50%

http://www.innolux.com/Pages/tw/News/News315_tw.html
eric866 wrote:
只有持股50%以上...(恕刪)

安可大股東持股分散 董事錸德幾乎全拿 難怪要併入合併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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