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感受到樓主雖是提問,但心中已有選擇了.我個人也是贊成50歲就到天花板45個基數後一次領....縱然理性地可說未來國民平均壽命增加理論的也不少,但要想到的是縱然因國民平均餘命增加乍看之下當然要撐到60歲以上才領月退才划算....但許多人都錯估政府是代表賭盤裡的莊家,它有權可隨時更改遊戲規則. 目前的勞工法令是65歲退可月領,60歲提前退休減趴數領...但最近的軍公教就是前車之鑑,以後勞保很有可能會改成68甚至70歲才能請領退休,且計算公式恐怕也會更嚴苛從現在退休前3年或5年計算平均月薪基數非常有可能大舉往前推(擴大稀釋至加入勞保2-30年平均薪資來計算)ps.30年前我勞保投保的月資薪資才6000元豈不虧大了建議樓主先領這200萬後結清,之後一樣加入職場讓老闆依法要提撥6趴到你的勞保帳戶等滿60歲可再領一筆勞保退休金(公司提撥6趴加上建議自己再加碼自提6趴)屆時估計應可有近百萬機會很多會計算月退的數學高手終究會忽略政府政策會隨時變更的這個變數.......
fujung lee wrote:有一勞保退休金的抉...(恕刪) 勞工局的網站不是有寫明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本局核付後,不得變更: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樓主至少有2項符合那為什麼還要被減額才能一次領,不是很明白...
previous wrote:勞工局的網站不是有...(恕刪) 代樓主回答,符合您轉貼勞保局規範的是一次請領(結清)沒問題,可領200萬但樓主在文中提到減額是指要在熬到60歲才能用減額方式請領月退現有勞退制度符合請領月退金的須年滿65歲,可至多提前至60歲即可請領月退,唯 每提前一年要扣4趴"逞罰"金 ,意指如提前至60歲提前申請月退要被打8折
建議月領退休金,勞保月領退休金不是讓你過的更好。只是讓你在沒有任何收入還能活著。如果你退休時很有錢就用不到這筆月退金。如果退休後都沒錢,退休金就很重要能讓你活著。退休後怕的是人還活著銀行沒錢。理財書都說要有被動收入,這一筆被動收入為何要放棄?所有的放棄的理由都說是有更好的標的,如果有更好的標的在工作時就應該有在投資?旅遊到外地都會把重要物品備份分開保存,在人生的旅途上為何要把重要資產放在同一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