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幾天在南部發生車禍,當天晚上因為頭暈嘔吐,就到高雄長庚掛急診,
有做電腦斷層等相關檢查,並預約隔幾天在回診該院腦神經外科,
本人戶籍跟居住地都在南投,而且後續還有回診的情形,
想請問版上對強制險申請了解的大大,
1.這樣從南投到高雄長庚回診,可以申請強制險的醫療交通費用嗎?
因為google的資訊是說,有必要性的醫療相關費用都可以請,
我車禍後的病歷跟相關檢查資料都在長庚,所以持續回診長庚應該是屬於必要的吧?
2.如果能申請,因為我自己開車,這樣要備妥什麼資料當申請的收據?
有用計程app計算計程車費用單趟要4000多,這麼高的金額怎麼申請?
還請版上通曉的大大幫幫忙解惑了,謝謝!
業務的工作絕對不是只送要保書簽名而已。
也包含了後續的服務,包含告訴你什麼能賠、要準備什麼文件。
我簡單把理賠項目整理給你參考看看。
每人每一事故傷害醫療給付總額,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給付項目包括:
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診療費用:每日以一千五百元為限
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每日以一百八十元為限
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五萬元為限
義齒:每缺損一齒以一萬元為限,合計以五萬元為限
義眼:每顆以一萬元為限
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輔助器材:以二萬元為限所需費用
接送費用:指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以二萬元為限
看護費用:每日以一千二百元為限,最高三十天(經醫師認定必要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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