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去找代辦公司辦債務協商(號稱是律師事務所)
後來遠東銀行不給辦 代辦公司還先從信用卡扣4萬多 期間花了3個月才知到沒辦下來
早知道就先辦信貸還可省不少錢 後來代辦公司還不想退錢
扣代辦費銀行是台北富邦銀行 以填寫過爭議款伸請書也沒下文
其間富邦銀行也沒任何正式文書說明為合無法退款 後來我有說要去金管會申訴 客服才照3餐打來
本人主張爭議款之理由為:代辦公司無法提供服務 , 有符合爭議款申請書上載明之事項
刷卡銀行應理所當然退款 !
如果不退款那所有的相關法規都是假的 銀行有權決定是否受理 真的很可怕!!
金融業就是蛇鼠一家 聯合起來匡持卡人
大家要認清事實 看清真像
卡快剪一剪 免得聯合起來匡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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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均有實體收據 文件 電話通聯記錄 非憑空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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