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rosmart wrote:
各位前輩,最近朋友一(恕刪)


沒關係
你再拿一幅差不多的國畫過去
然後底價設在45萬
應該就可以拿到45萬了
要花錢的就要三思了
下次拿哈拉伯親筆墨寶去賣

價格訂在兩佰萬

看看能拍多少錢
然後最後到你要領大錢的時候

就限制一堆

拖到最後

負責人就捲款跑路了

然後再去開另一家多層次XX公司

.
你跟朋友的交情真的有到這麼輕鬆的賺錢機會或方法,朋友不藏著自己賺就好了。
aerosmart wrote:
各位前輩,最近朋友一...(恕刪)

龐氏騙局

但為了不觸犯法律

所以還是弄了一個商品來賣

但是至始至終都是在玩收會員費的遊戲
這種事,好像都是有人受害了,才會有提告問題,
政府好像無法提前介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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