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外出我都是帶毛小孩一起,在九月十八日搭乘板南線到台北車站下車,從六號出口離開站區,搭乘手扶梯上去地下一層,左轉走通往高鐵及台鐵連通道,走到階梯前方的康是美門口,抱著狗狗等朋友,突然有人要我離開,當時我被嚇到了,也未仔細看是否是捷運保全,只能離開,事後再回去連通道觀察,並沒要任何告示說寵物裝袋子,去看了一下捷運站的旅客須知,在二十七條也只規範了進入站區及車輛,寵物要裝箱,並未規範站區外至高鐵連通道不能抱狗狗,目前只能和1999申訴,大家曾經遇到過類似的經驗嗎?
附註:台北捷運公司客服有來電說明,該連通道是屬於台北捷運管理,另外站區定義指進入閘門之內為站區。
autumn0088 wrote:
我在店外,是捷運公司...(恕刪)
一、臺北市政府為規範臺北市市場處(以下簡稱市場處)所轄管地下街(
以下簡稱地下街)之管理使用,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之主管機關為市場處。
三、本要點所指市場處轄管地下街範圍如下:
(一)台北地下街:臺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一百號地下一樓及地
下二樓。
(二)站前地下街: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五十之一號地下一樓
。
(三)龍山寺地下街: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一段一百四十五號地下一
樓。
五、市場處得委託商店自理組織,辦理下列事項:
(一)地下街建築物公共空間及設施設備之管理維護。
(二)地下街相關服務及發展統籌規劃事宜。
受託之商店自理組織應與市場處簽訂委託管理使用行政契約。
商店自理組織應以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管理維護受託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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