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landyu wrote:台灣動保法只有保護貓狗嗎?
我沒辦法逼誰跟什麼動...(恕刪)
海豚,鯨魚不在台灣動保法保護範圍內?
當然在你眼裡只有貓狗才值得保護,其它動物不關你事,要別人另開新樓討論是叭?
若台灣不禁吃海豚鯨魚, 像日本一樣, 你會敢/想吃嗎?
吃海豚鯨魚很文明很進步?
強迫別人認同你的觀點,是不是很爽?
shadowlandyu wrote:
您極端之說詞這個用法有過於主觀之感,充其量也只能說成“你認為的極端之說詞”,台灣不吃狗肉,是一群人的認同,你要說成情感的極端之說詞,或許你應該有更好的數據來佐證那是極端。
shadowlandyu wrote:
人為了自身利益/生存,訂立了無數的規定,所有的基本法律的本性大都是“利人”而已。人若不是有情感,根本不會去立什麼動保法,因為那根本不是利人的法條。所以那就成為你所謂的私心使然?支持錯了還要支持下去?
shadowlandyu wrote:
你的價值方式並不是別人的價值方式,所以當你用你的價值觀去評斷別人的價值觀是錯的時候,你似乎也掉入你自以為客觀理性的死胡同。
shadowlandyu wrote:
您額外加的這段論述讓我思考了一下,若拋除情感的一般律法,會是什麼?人之所以不能吃死人的肉,若不是情感,站在所謂理性實用上,為什麼要訂一個律法以及眾多的教育來禁止? 一個若是沒有情感為基底而訂定律法的世界,我們可能要重新思索一下這世界究竟會是什麼樣?
有情感因素在裡面的律法,說實在的,不只是動保法而已 ..(我相信,也不是每一個人都贊成人不能吃人肉,畢竟有吃人肉的案例.. 所以動保法有人不支持,我也理解)--主要是回應您這段的“某些人情感目的”。
shadowlandyu wrote:
我沒辦法逼誰跟什麼動物有情感連結,你有或是沒有是你的事,我覺得殘酷的人類可以規定少吃些有情感連結的動物(台灣動保法是貓狗),我覺得是進步,你覺得不是,我也沒辦法。我不一定要養過什麽寵物才跟他們有情感連結,反魚翅的人也不養鯊魚。你最後的提問,還剩下什麽能吃?我想要反問,人要活下去,需要那麽多種類的肉嗎?
roger4259 wrote:
唉阿 , 這討論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