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考中天新聞的這個片段: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209209.html
上個週末剛結束的雙進武嶺活動, 因為主辦單位沒申請路權, 也沒有加派交管人員, 而造成車友或其他用路人險象環生, 並向媒體反應.
媒體訪問該協會的人員時, 該協會稱"雙進武嶺活動是聯誼, 不是賽事, 所以不需要申請路權.". 真的是如此嗎? 500人左右的大型"聯誼"活動, 有發完成獎盃與證書, 還在武嶺停車場搭活動帳篷, 真的不需要申請路權? 連交管也省了?
這類的活動沒申請路權, 也沒該到位的交管, 如果參加車友發生意外, 有些保險公司可依此不做理賠, 車友的保障與權益在哪裡?
台灣主辦活動的單位, 可以不要便宜行事, 把活動的品質提升, 而不是把利益比拉得那麼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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