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ways CoCa Cola wrote:
這事後面的車友都過了就她不過被勾到?
她的理由是水溝蓋與柏油路有高低差,騎自行車一般會以比較大的角度切入高低落差的地方,否則容易滑車
車友過了是當時前方大車還沒到,輪到她時,剛好處在三車將要並排的危險情境
就像乳酪理論,當越多危險因子同時間聚集在一起,越高的機率被收走,(乳酪孔洞全部對齊,光就穿透,孔洞是各種危險因子,而光就是死神)
試想再多一個因素,如果衣服勾住沒破,人不就往左拉,如您所說再多一個因素,勾到大車前半的地方……這後果就難以想像
組特一 wrote:
有些路況不但不能讓,還要以行動宣示路權,卡死、關門、手勢….讓對方駕駛死了心,就不會逼近。本來就不應該超車的路況,自行車一直讓,搞得對方駕駛為了不辜負你的美意靠了過來,結果造成意外,這不是開了個天大的玩笑。
『要故意』騎在路中間,讓後車知道『自行車的存在』提醒後車注意前車。自行車速度最慢,還是應該讓路給汽車機車先走。t4236774 wrote:
影片就請自行搜尋我只...(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