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偶爾會去停的停車場,通常一早停車場大概還有一半以上的空位可停,但是⋯⋯每次走過那整場唯一的殘障車格,就是都這兩部車輪流佔用,有幾次試著放紙條提醒要放殘障車證,但似乎沒用,私人停車場也無法可罰,但我知道車主都是同一個年輕人,有試著當面要提醒他,但他離電梯太近了,一溜煙就閃了。該怎麼處理呢?
Leon Hsiao wrote:這是上班偶爾會去停的停車場..該怎麼處理呢?...(恕刪) 通知 停車管理員 就好啦...因為 地主 最大!!! 你不找 地主, 找誰?我看到你家的地 出事什麼的, 我 最先、第一優先優 通知的對象是誰?當然是你啊, 因為你才是所有權人嘛, 別人哪來那種的權力幫你作主.既然 地主 授權給 停車管理單位 負責, 當然就找 該單位 出來管理..
Leon Hsiao wrote:哈...所以我畫圖了無動於衷...只好改用寫的.....(恕刪) 別人家的地, 你最好不要越 別人家的地權, 管理權..通知 那裡的管理處 就好了..要貼也是要由 管理處的人 來貼, 由他們通知主管/警察機關停車場法 第 32 條汽車駕駛人於公共停車場,應依規劃之位置停放車輛,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其他車輛行進或停放者,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停車場經營業得逕行將該車輛移置至適當處所。前項任意停放如為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停車場經營業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
私人的停車場,或甚至是小區的停車場,當初建商在蓋時,都會依政府要求,有一定配比的車位要規劃成殘障車位,但在出租時,像這種私人停車場,多半也會規劃月租車位吧,不然稼動率太低賺不了錢,也許這位有錢大哥是包月租了,然後因為這種車位比較大,所以也跟人家談好租用了....畢竟是私人的,人家簽了什麼約我們不知道吧,如果有興趣你也可以找管理員問問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