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福斯修車廠,竟是如此撞壞客人車。

[周刊王CTWANT] 在網路上頗具聲量的「兆慶修車廠」專門維修福斯(Volkswagen)、奧迪(Audi)等進口車輛,更被車主們封為「原廠修不好的車,他們都能修好」,但本刊卻接獲投訴,有車主委託該車廠維修零件,車子卻被廠內師傅開走挪做私用,將車開到雲林和友人聚餐飲酒,結果將車主的車輛撞毀,但面對賠償問題時,老闆竟撇清責任,讓車主氣到提告求償。
Youtube的車評影片譁眾取寵賺流量又賺生意,網路上推薦的不可信。




Red Bull Racing Honda
妖精狩獵者 wrote:
[周刊王CTWANT...(恕刪)
標題可是要寫好阿~~
是專修VAG車款修車廠~~
怕你背吉
好像私人車廠大多是這樣。
老闆靠手藝做出名氣之後就請了一堆學徒幫忙程度參差不齊也不像原廠有時間定期教育訓練,只能靠修壞客人的車學經驗…整廠水準就掉下來。
體驗過蠻多高分評論店家都是這樣,接待的老闆跟修車的不是同一人。
兆慶亮哥修VAG是蠻有名的,但也幾乎都是高價車找他弄,真的開出去隨便撞壞都要價不斐。
不願意用公司名義負責推給技師個人行為也是合情。
至於是不是合理合法就讓法院判吧
E6
可是受雇人與雇主有連帶責任關係吧⋯⋯
車修的坦白說算不錯 但是態度真的很差 本來只有要修A結果他連B都給你一併換了 也沒有跟車主說明告知 到現場才說一次作業比較省感覺就是強迫中獎 跟他說不要換才在現場拆整個臉臭的要命!
我寧願車廠是只有老闆一個人自己處理,也不要一堆掛名師傅。

預約要等我也甘願放心,車子放快兩週我也不怕。
以物交付他人 允為保管
受寄人受有報酬
應負善良管理人之責任
非經同意
不的自己或讓使用人使用寄託物
若有損害
需負賠償之責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
侵害他人權利
僱用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員工下班時間挪用客戶的資產
非因執行職務造成損害
於此情形
僱用人有責任
可能會有點冤枉
peggydoggy
僱主本來就有責任保護車主的汽車不會他僱用的人亂搞或亂開,不會冤枉。
下班後,員工未徵詢老闆同意下,私自挪用,這確實需要透過法律程序才能確定責任。
ace ventura
車子交給車廠(老闆), 中間不管發生甚麼事, 都是公司(老闆)要對車主負責, 至於員工怎麼亂搞, 是公司對員工提告, 不是車主.
這事目前是如何處理?

單純的事情,
無須搞得如此複雜,
該認賠就快認陪。

危機好好處理,
也算是個宣傳。

多賠錢,得人心、
賺口碑、回名譽。

就看車廠,
如何處置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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