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已經被澳洲政府消委會The Australian Competition &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 正式提告了!
更期待美國🇺🇸的法院也來告馬廠
這樣就會有天價的賠償⋯
馬廠才會得到教訓~
一直把車主當白老鼠🐁的車廠
一定要付出代價的
https://www.brisbanetimes.com.au/business/companies/given-the-run-around-watchdog-sues-mazda-over-misleading-customers-20191031-p53698.html
補充資料~
以下這個連結有完整的中文報導
http://www.epochtimes.com/b5/19/11/1/n11625994.htm
kenny0109.tw wrote:
馬自達已經被澳洲政府...(恕刪)
幫忙貼上谷哥大神翻譯!!!
澳大利亞消費者監管機構週四表示,已對日本汽車製造商馬自達汽車公司(Mazda Motor Corp)在當地的分支機構提起訴訟,指控其涉嫌誤導消費者。
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指控馬自達澳大利亞在與2013年至2017年之間購買馬自達汽車的消費者打交道時從事“不合情理的行為”並做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
在受影響的車型中,馬自達的SUV暢銷產品CX-5。
在受影響的車型中,馬自達的SUV暢銷產品CX-5。信用:馬克·比恩
此案涉及個人消費者購買的六輛馬自達車型購買的七輛汽車,消費者監督機構指控這些消費者在購買後的一兩年內遇到了汽車故障。
ACCC解釋說,這些故障影響了買家使用汽車的能力,其中包括汽車意外失去動力並在駕駛時減速。車輛被帶到馬自達經銷商處進行反复維修,包括多次更換發動機。消費者監管機構說,在六個月的時間內,一輛汽車無法在道路上行駛四個月。
ACCC表示,在反复嘗試修復故障之後,馬自達向消費者施加壓力,要求他們“接受低於他們應得的報價”。馬自達提出只退還部分購買車款,或者僅在客戶支付了大筆款項後才提供替換車。消費者監管機構稱,在一種情況下,汽車製造商僅提供延長的保修和免費服務。
ACCC董事長羅德·西姆斯(Rod Sims)表示:“我們聲稱馬自達一再拒絕向消費者免費提供退款或更換,並迫使他們接受馬自達提供的較少的報價,這些報價只有在車輛多次出現故障並反复嘗試維修後才提出。”在一份聲明中。
簡而言之,我們的情況是馬自達在拒絕其消費者擔保權的同時,給了這些消費者'轉轉'的權利。
他說:“如果車輛無法在合理的時間內或根本無法維修,則根據澳大利亞消費者法,消費者有權退款或更換,製造商也不能拒絕這些索賠。”
受影響的汽車包括馬自達2,馬自達6,馬自達CX-5,馬自達CX-5B,馬自達CX-3和馬自達BT-50。
馬自達澳大利亞說,“ ACCC選擇對它提起訴訟感到失望”,並誓言指控將得到“強有力的辯護”。
該汽車製造商表示,其目標是“始終提供最終的客戶體驗”,並且“這樣做始終超出其法律義務”。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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