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焦蘿蔔糕 wrote:
不實言論 造假 毀...(恕刪)

不管樓主之前講的是真是假~~
一般民眾沒有當場鬧翻~~
通常是不會錄影存證~~
所以當被告時一定是無證據可提~~
但是他網路留言確已經幫對方留證據~~
可能被吉了~

夢到某情境? 驚醒後疑似?
以上內容純屬夢境 如有雷同純屬雷同

成~夢~吉~

陳夢吉,籍貫廣東新會(一說順德),曾得生員功名(秀才),清朝著名狀師,與方唐鏡、劉華東、何淡如合稱「廣東四大狀師」。夢吉性格諧趣,文筆璨美,常為貧寒人士代筆訴訟,以鋤強扶弱得到百姓愛戴,常與另一著名狀師方唐鏡相鬥。

資料取自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如有不妥 請聯絡本人立即刪除 不要吉我


八月二十 wrote:
了不起,負責...(恕刪)

情緒化主觀用語太多,難怪被吉
甚麼"凶狠"、"愛理不理"、"待宰羔羊"
那都是主觀用語,無從舉證
如果是據實詳述過程,如:

擅自離開展間未通知顧客,令人有不受尊重感
所開菜單與其他業務相異甚多

這樣就無從告起,大家還會站在樓主這邊
道歉文
正常不是要公開姓名嗎、樓上有各式。

tommywang0205 wrote:
在107年3月19...(恕刪)


網路道歉很簡單 , 所以能用這樣擺平就趕緊做下去

反正你不是名人 , 沒人知道你是隨~
毀謗屬於刑事告訴乃論,
樓主別再犯了!
何必呢?
對價錢不滿意就算了
肯定是加油添醋
或自己被害妄想症
買賣不成仁義在
價錢不滿意,就上來編故事
還強調對方是O課長
除非同一個所有好幾個同姓的課長
不然等於指名道姓
人家不告你告誰
買個車,搞得這麼不堪
何苦呢?
被吉了嗎????
了不起負責啦!!!
男人能屈能伸!!
雖然都是MAZDA

但是每個經銷商每個月的優惠都不同

我去年在居住地附近的MAZDA看車

因為我的條件業務無法接

我最後選擇跨區購買

首次保養也遇到那位業務

人家也沒有壞臉相看~反而是熱情得問候

去過兩~三個展示間(有旗艦店也有一般據點)

就算不是開MAZDA進去也沒有發現業務很傲慢

我只能說Mazda竹北所做得好~





這叫道歉文
沒頭沒尾的
也沒指名道姓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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