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我正解!請直接告他不當解雇,但前提是你最好有書面證據(含email)可證明你是因為這個理由被開除的,因為該理由不符合勞基法資遣原因的任何一項。其實上到法庭,法官對於勞工就業權可說是非常保護(甚是有些太偏袒勞工),所以不要聽到網路上一堆人說勞工權益不被重視就覺得沒希望,不要放棄爭取自己的權益,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