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都不會太早出門 ,
所以想飆車的 , 清晨五點到中午都是你飆車的好時間 ,
而且現在天氣熱 , 五點多出門剛好 , 再晚就太熱了 ,
傍晚休閒時間人多 , 要飆車的就去了 ,
不然就是去北海岸這種地方 ,
至於小朋友 ,
我一直跟我親戚說千萬不要把小學階段的小朋友帶去騎河濱車道 ,
不然就是去馬場町之類有大片空地的地方給小朋友繞繞就好了 ,
有的時候不要太偏執 , 很多事情不是該不該或是權利不權利的問題 ,
開車看到砂石車橫衝直撞請問你還跟他擠講路權嗎 ??
譬如說看到小朋友可能會玩瓦斯爐卻不制止等到出事再來怪瓦斯爐製造商嗎 ??
等到出事再來後悔何必呢 !!!
現在是因為小孩被大車撞才在講權利講道理 ,
當小孩左搖右晃去撞散步老人時 ,
太多家長就只會縱容小孩甚至連道歉都不會 (很多人為了讓小孩而摔車 , 家長不會道歉裝作若無其事就罷了 ,有的還會怪別人哩 !! )
台灣是的理盲的社會一點都不為過.........
幾十年來的現代化教育,結果光在"騎自行車道"這個課題上,出現這麼多光怪陸離的看法,令人看了傻眼。
主張小孩子別出現在自行車道上的,難道忘了你在孩童時期的記憶嗎?有人可以自首一下,說明一下你的兒童時期有多麼穩定兼多麼聽話嗎?孩子就是孩子。
例如:對方車道孩子誤闖而來,車友已經緊急煞車,後方卻追撞而來,請問是誰錯了!?當然是追撞者要負最大的責任!這件意外事故應該審訊一下追撞者,為何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為何沒有注意車道前方的路況,小孩子誤闖當然有錯,但是前車可以用"緊急煞車"化解危機,可見問題不大。
幾乎沒人提醒那些主張小孩退出自行車道的人,社會的公共道德規範:禮讓小孩和老人。
公然違反社會規範還能義正嚴詞的提出數據和說法,整個社會的見解為何如此偏差。
還是要修改一下社會規範:禮讓成年人,成為我們的共同看法。
河濱自行車道一星期大約騎二趟左右,每次都騎60-80公里,親身體驗看到的多數是成年人在製造危險狀態,小孩的問題真的不多,老人最大的問題是--逆向行車,青少年不顧安全在車道上嬉戲追逐。
一樣是危險同樣是相撞,再笨也不會帶去大馬路讓車子撞
自行車道沒有禁止孩童或年長老者入內騎車<==年長騎車太慢一樣列在危險群
人的行為不是他人能控制
當家長也只能在旁一直叮嚀靠右行車
小孩要是給你往對向車道騎過去,說真的我也沒輒
要是依01例律,千錯萬錯都是家長的錯
還有板大您也是人生父母養,難不成您一生所犯的過錯(不分大小嚴重)也都是推給父母嗎??
肇事逃逸之說~~
小孩要是在車道出車禍,大多都是在現場哭起來
會逃的好像都是年齡較大的人才做的出來
直接每人信上呈給相關部門,禁止生小孩,現有成年男女都要去做結紮
這樣就不會有小孩的問題,未成年者請全都送相關部門看管至成年再放出來
年齡超過60歲長者也一起好了
我出2個小孩+2個老的,這樣我就最少能省800多萬的教養費跟養老人家的費用
這生意好做,用法律強制更有公信力通通丟給政府去頭痛
有請板大為大家爭個福利,養小孩是很累的~~~~
那還需要去駕訓班 嗎?? 都不用考駕照了 反正撞死幾個人後自然就開車了 或許這就是這類家長的心態
認為孩子到單車道上練單車比較安全 不會被汽機車撞到 但其他騎單車的不就很倒楣
後方追撞者固然有錯(沒有"很完美地"保持絕對能應變前車"無預警的緊急剎車"的安全距離)
當然是帶那個闖禍小孩出來的大人要負最大的責任才對呀!!!
真不知道肉腳老譚妳在想甚麼?!
緊急狀況的產生 是有一連串的因果的
後方追撞者 想當然爾 絕對不可能會故意不保持安全距離
然而一連串事故的起源
是源自於小孩衝出來
而小孩亂衝出來是因為帶他的"大人的督導不周"
無論是帶小孩出來行前的"教戰守策"沒有教好
或者是小孩子自己目中無他人地亂騎亂停亂轉(很多家長或大人也是這樣沒水準 難怪教出這樣的孩子們)
anyway,小小孩子法律上是無行為能力的
不管怎樣都是帶他們出來的大人要負最大的責任!
這點是逃也逃不掉的
要帶孩子們出來得先教會他們行車秩序以及行車禮儀
尤其要顧念到出來騎車不是他一個人
要顧慮到除了自己以外還有其它的用路人!
別把沒教好的孩子帶出來搞得大家很不愉快...
肉腳老譚 wrote:
例如:對方車道孩子誤闖而來,車友已經緊急煞車,後方卻追撞而來,請問是誰錯了!?當然是追撞者要負最大的責任!這件意外事故應該審訊一下追撞者,為何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為何沒有注意車道前方的路況,小孩子誤闖當然有錯,但是前車可以用"緊急煞車"化解危機,可見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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