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birdyman wrote:
你覺得,樓主 到底...(恕刪)
說個經驗:
時速20km/h急煞會拖1~3公尺外加需要反應時間。距離越短重心越不穩容易摔車。
這車速別說是登山車了,連ubike也能輕鬆達到。
時速25km/h以上煞車就只剩下減速功能了,急煞鎖死滑3公尺以上,安全停車在6公尺左右。
這車速大概是非逆風公路車悠閒騎的標準。
怪別人河濱騎快?25km算快?20km算快?比別人並排聊天騎就算太快?河濱一條路線動輒十幾公里您要讓小孩騎完還是讓別人都慢慢慢慢的騎才覺得合理?
說個笑話,騎單車要騎快只能去公路上跟機車汽車搶道。自行車專用道是給人聊天走路跑步遛狗遛小孩的專用道。
人行道?假的,不存在的,走或跑在上面的都是外星人。人行道這麼窄給單車族互相傷害才是應該的。
什麼時候自行車道來個限制最低速?
crazybirdyman wrote:
沒考過駕照嗎?保持...(恕刪)
前方有不受控的小孩:減慢、跟車、對向後方無人車時從側邊加速超車。
問題是:當您在加速超車的時候對方來個蛇行或迴轉或急停,您與小孩之間的車距難以是足夠安全的,就算當下您煞住了而對方碰撞到您也足夠產生雙方的危險。
所以說沒考過駕照的不要上路,危險駕駛也不該上路,並排蛇行急停自顧迴轉不注意後方是否來車(超車)。
還是覺得河濱自行車專用道=駕訓場?騎慢車不靠右,並排騎不看對向來車,再來說我有路權我在自行車道上我還小不受控制。
那就請您到不受控制也不會影響到他人的空地好嗎?不受控制可教到可控制、慢慢騎、慢慢靠右邊騎好嗎?
現在的主題是危險駕駛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而不是體諒包容誰都有小時候。
所以在高速公路上騎快車道低於多少會被罰,而單車道就連教導也省略了。
補充:不是所有人都會出個聲提醒前方的車,更怕出個聲前方車因此驚嚇失控,或是您可以呼籲大家裝個喇叭看到違規、危險駕駛就按下去,也許事故會上升百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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