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pu0821 wrote:
只以自己開車的思維下去思考...你有沒有為別人想過?...用路人還有...機車...單車...行人呢!而且後面這三者可是占最大宗呢!...
...(恕刪)
罵的真好..我就是引述當時公家停車場落成時記者的話...
另外.我心裡想的是...既然走800公尺不會死..為何不把鄉公所附近的公有停車場讓給洽公民眾使用?
(20公尺遠而已)..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民眾..都可以停...
讓員工去停那個800公尺遠的停車場??
偏偏去停那個20公尺遠的..不是公務車!!是員工的私家車!!
對於這點...請您發表一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