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記者會日期5/4【單車血淚】騎士1慘死1重殘,肇事1輕判1無罪!


Kenny0223 wrote:
TVBS〈獨家〉飆車...(恕刪)



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恐龍真的有!!!都養在法院............

angelo2813 wrote:
跟最近火紅的MA事件...(恕刪)


我想拿這件跟MA事件相比並不妥當
MA是故意.有意圖的
而這件事過失致死
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且判決書有說明並無超速
證人說他們變換車道超車
當地限速70...證人只開30~40
到底是過失致死開太快還是證人開太慢??
我想這些都是還有自首輕判的主因
我並沒有要支援嫌犯的意思.
當然判一年多我也覺得有點少
只是想知道大部分憤怒的人
是真的有看完判決書
抑或是單純廳最愛誇大的媒體所渲染洗腦??
小方加油~小方加油~小方加油~
趕快醒來吧~家人一直在呼喚你喔!
請不要再說:台灣司法已死好嗎?
因為從來就沒有活過何來已死!
來哥~~~~~當場無生命跡象

方哥~~~~~現今在仁武 長春養護院 等待奇蹟疏醒 ((他是我同事))))))))))

另一弟兄~~腿傷 已經好了~~~~算是不性中大幸

=====肇事者~~~~2手一攤~~~我無錢======不聞不問~~~~~~~~~~萬丹的









===========出事之前 當天 拍的 方哥===========現在~~~~~~幹
嗯...唸書時教授是有提到...另外,長期以來很多法界先進都知道的淺規則,亦是司法一種奇怪現象-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總之就是......台灣法律判的太輕了

才會有人天不怕地不怕


假設...闖紅燈判罰款1W,亂丟垃圾罰款5W....

這現象應會有改善

但我承認在台灣...上述建議,是來亂的 ~ 別認真
出售 日本製造 Asics 專業跑鞋 ~ 歡迎詢問
我們的某些法官是來自侏儸紀公園的,所以他們聽不懂人類講話,要等到像MA幫事件都丟臉到全世界了,會有一個人被推出來收拾殘局~
能把人撞死然後又把前輩的車子給卡在擋風玻璃上面(車架穿刺),說這時速30~40有點說不過去(我不是針對誰),只是就算對方沒有惡意,只是後面態度很惡劣也很囂張,我也有玩過改裝車,但是其實改裝車真正來說都會看時間還有場地去跑,只是說實在,要等看過判決書才知道,樓上說的也是正確
這兩個人明明就是殺人犯!是一個擁有自由生存權利且有意義的生命斷送在兩個”危法飆車”的人手上,日後出獄兩人如果又相約飆車又照成人員死傷或物品毀損,我覺得法官你也是”加害人
想不懂明明這麼明顯的殺人的案件確從輕量刑,而這個判決是讓加害人覺得”好險只判這樣”還是”我真的錯了,該怎麼彌補”,法官自己看看加害者的後續行為吧!有悔意的加害人會這樣不聞不問的處理後續事情嗎?



Kenny0223 wrote:
TVBS〈獨家〉飆車...(恕刪)

Kenny0223 wrote:
TVBS〈獨家〉飆車...(恕刪)

Kenny0223 wrote:
TVBS〈獨家〉飆車...(恕刪)
建議以後恢復勞改,這樣建設甚麼東西就會更加方便,不然判無期徒刑也沒事做,不如終身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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