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停止討論,請大家騎車注意交通安全

沒有到公然侮辱這種地步啦!

就笡是指責錯誤也應該是妨礙名譽啦!

不過真要上法庭,也許路口監視器可以幫忙証明對錯!!

~~~~~~~~~~~~~~~~~~~~~~~~~~~~~~

站在希望大家不要再闖紅燈的立場上,我是支持樓主大大把事件說出來的。

錯的就是錯的,是月經文又如何。
mas3751 wrote:
沒有到公然侮辱這種地...(恕刪)

感謝您的指教

我是把前面幾位朋友的指教當作是善意的提醒
也不希望因為別人有沒有闖紅燈而惹了一身腥
所以先把圖拿下來了
也把內容修正了
至於有沒有構成「公然侮辱」,尚有待查明
希望有法律背景的朋友能幫忙分析一下

不過話說回來
似乎也沒有必要這樣小題大作
既然我的立論基礎不夠穩固
就算了,反正騎單車該不該闖紅燈也不是大家關心的重點

我確實是沒有當場拍下闖紅燈者的身影
因為難度太高
但說真的,如果因為這樣要告我
我覺得未免小題大作
而就算要為此調閱路口監視器
我也覺得太誇張
我沒有誇張到說為了捍衛台南人以及環島單車客行的安全
誓死堅持己見到如此的地步
因為這樣有點無聊
我還有其他要緊的事要忙

總之就當這是篇失敗的討論,讓他沉下去
有闖紅燈習慣的車友應該可以很高興
可以繼續肆無忌憚,安心地闖下去
就這樣了



應該是正面反應的 得到的答案確是~~~~~~~~~~~~~~~


闖紅燈是錯的 闖紅燈是錯的========

騎單車闖紅燈就不會被開單嗎????

攔下來 開一張行人未依燈號行走 一樣可以開
kafka2004 wrote:
任憑你每天月經發作,...(恕刪)

套句你的回文:
不然,每天來上"回"月經文,只是個很天真幼稚的行為,這種心態和紅燈不停的人,是一模一樣的,大哥別笑二哥了. 南部城尼士三哥,那我坐四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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