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的當事人如果能證明那確實就是他本人, 他可以告你公然侮辱.因為你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你的指控和說詞. 從所列照片看來, 看不出任何對你的 說詞/指控 有利的地方.如果對方認真起來, 您可能會自取其辱. 小心.沒充分證據, 空口講白話是沒用的.提醒你, 一樓那些貼出來的照片就是證明主角是他的最明確證據 -- 意思是, 對方的證據, 是你主動提供的.
d2211 wrote:說人闖紅燈都會成為「公然侮辱」,小弟這番受教了好吧,那我把它們都改成「疑似」如何?我把他們的頭打上「馬賽克」如何?這樣應該不會「自取其辱」了吧而且我鼓勵他們闖紅燈咧何來的公然侮辱? 一樣是公然侮辱。。。。。
我也常看到這種危險鏡頭為他們捏一把冷汗...在台17線高雄.彌陀往右昌3-4點也常看到一群高中校隊.你有看過3-40台公路車一起闖紅燈的景象.當場傻眼了還是進入市區的道路.我跟在後面觀察好久行前進時3-4台並排佔據整個機車道.有時還會騎汽車道.這組車隊已經讓我遇到了好多次了.我也騎公路車我也上卡.但是該停就停不要拿生命開玩笑.如果你因為闖紅燈而玩完.那你們的環法賽要怎麼去.不知高雄楠梓那一家高中或國中有.自由車隊...但也很奇怪自從我把照相機放車上.這幾個禮拜沒看到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