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老婆的車禍事故!(1/5更新)

對岸的...好像...小小A倒....都會躺著不動.....一邊打電話....

一邊裝死........
我當年也騎腳踏車被"左轉轎車"撞到過

當下反應也是很難站起來~腳受傷...看起來紅紅,可是內部卻已經影響機能

在事情未釐清之前,還是應先以同理心對待他人

總不能要對方被撞到四分五裂,頭顱逆轉360度,才覺得事態嚴重

建議你老婆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感覺上她的反應和技術以及觀念都不太好...
記得要請警察照撞到的地方 !
如很沒有撞到就不叫車禍 !

"車子和對方的腳踏車,都沒有撞擊的痕跡" 這是很重要的 !!!!!! 注意當下筆錄的用詞 !!!!

依您的情況來看 , 更本不叫車禍 , 是對方栽贓的
切記 ==> 手斷了請對方家屬先立據 , 再看有沒有醫生證明 . 沒有就是詐欺罪

告知 ==> 警察大人不要當法官 ,搞不好時還被告成串供的詐欺罪.

Lancelotz wrote:
昨晚(1/3)晚上八...(恕刪)

您確定您的保險公司
會幫您處理這一切?
對方如提出民事告訴
保險公司也會幫您處理?
有保險公司就全部交給他們處理吧
遇到大陸人你凹不過的~他們從小練到大臉皮厚到爆你怎麼跟他們比?

況且你是轉彎車,他是穿越斑馬線的直行車(腳踏車~)
你不可能贏的拉~

xaywu1007 wrote:
保險公司可以處理的很...(恕刪)

但前提是必須加保意外險!第三責任險只負責賠償有單據的部份,和解金還是必須自負!等一個月後向交通隊申請車禍初判表再看情形,是否有過錯就會很清楚。
Lancelotz wrote:
後來跟老婆聊一聊,決定若之後私下和解談不攏,那一切交由保險公司負責


根本不要私下和解,就是直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反正20萬以下,保險公司都會付的很乾脆。

對方如果說要告,就請他自便 ...
一切交由保險公司負責~不需理會這種人
我記得有篇新聞是這樣
機車撞腳踏車 機車騎士摔死 腳踏車重傷被告
這起新聞 是由於腳踏車沒有裝任何反光物品
導致機車騎士摔死(撞的人摔死,被撞應該算重傷吧....)
但是法官卻判腳踏車的人過失殺人?
真的事情要釐清 有裝反光片?明顯嗎?
車子燈是向前照的 而且有死角
我只能說 沒裝燈出門出事 真的要怪誰?
前面沒反光物品 晚上騎車 分明是自找麻煩
如果版大 有意願 看看你要不要提告
我所說的是有上新聞 你可以找找看 參考看看
不要真的還是那套大車撞小車 一定大車錯
那誰敢開大車?大家走路就好啦 反正腳踏車撞到我
我也喊痛 賠錢賠錢!!這樣嗎?
雖然我自己也騎腳踏車 不過我只能說 沒警示物品
被撞活該!!


資訊狗 wrote:
哈哈,有去過大陸的都...(恕刪)


+1

大陸就算小碰撞也想辦法給你搞大,
碰到就躺下不動, 簡直就是看看能A多少算多少,
在上海同事就有遇過, 後來找公司裡的上海本地人出來, (他們很大聲用上海話在 "吵")
後來給個100元RMB當場和解。

真的就躺在地上裝死, 動都不動, 嚇死人, 其實都是要錢。

建議你禮數到了, 剩下就交給保險公司吧!!
除非你自認是談判專家那就自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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