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更新==
本來看在這棟樓就要沉了,不過還是有熱心網友持續回覆,我就再更新一下後續。
小弟強者朋友依新北國「強制邀約函」,於11/18準時赴約,想當然結果是「PASS」。
所以如果還有人質疑我們是「噪音製造者」,麻煩請再多暸解一下小弟發文的重點。

過程中,11/18赴約成本就是「請假」。幸好沒有下雨,否則「雨戰」及「重驗」的風險成本仍然是在赴約者的身上。其實就赴約成本vs罰單比較,因為小弟不才收入不高,核算其實差不多,也就是已經被罰了差不多意思。但想想實際上許多人能力高於小弟,請假半天,影響的個人成本、企業\社會的經濟成本,想必更大。

有人提到新北國並沒有違反法理上「無罪推定」。確實如此。所以我說這是新北國的詭詐,他廣(濫)發邀請函,而且你不能拒絕,受函者必須依規定赴驗,成本自行吸收,目的只是證明「我沒有錯」?(我出錢出力為的只是證明「我沒有問題」,為的只是因為「新北國」採用的檢舉設備有問題?)以下兩點拙見供大家參考:

1. 政府採用瑕疵檢舉儀器或方法,造成民眾實質上損害,包括請假、考績等薪資減損及心理上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精神損失,使否應該申請國賠或救濟?(參考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 執法的設計有「鼓勵」及「懲罰」兩面,諸如許多收到邀請函的人,赴驗合格後無償請回,這不是一種「懲罰」嗎?執法目的是要機動車輛不要經過新北國嗎?不要再說不違規(製造噪音)就沒事,問題在新北國「故意或過失」採用不準確或不合格的方式檢舉噪音機動車輛,又以邀請函取代直接開立罰單,實質已對駕駛人造成損害,這不是新北國的詭詐嗎?另一種鑽法律漏洞的概念嗎?
結果,路上的、炮炸管有比較少嗎?建議還不如假日時請警察大人們到各景點實施攔檢,真的太大聲的一樣「照相存證」並發給「邀請函」,我不相信人的耳朵會比這些來路不明的儀器還不准。

小小心得:
「科技執法」講的是「科學物證」,不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END==

==更新==
避免樓歪,小弟補充說明:
個人也反對噪音污染,所以才會堅持原汁原味原廠原管,只是享受騎車的感覺。
也支持合理合法的取締作為,以消滅路上各式各樣震耳欲聾的炮炸聲,(個人騎車也常被後面的砲管嚇到)
對象當然也包括所有移動交通工具(汽車、機車、卡車、公車....),不論是改裝或年久失修欠保養造成的。
個人與強者朋友的車都是一手車、無改裝、無失修,信心破表根本不怕檢驗,實在想不出任何理由驗不過。
曾經個人與強者朋友小跑至一處觀光區小吃攤用餐(巷子裡),車就停門口,下車轉身一個阿伯還特地給我們一個讚,跟我們說你們的車很好,不會吵。當下還真覺得有點驕傲。

問題重點在於「新北國」以一紙行政命令就要求民眾「赴驗」,
雖沒有開出實際罰單,但就指定「赴驗」就已是相當于懲罰的概念。
(時間換金錢的概念,或像是當年取締行人違規叫你上車看影片消磨時間一樣)
並且發出赴驗邀請函的依據並不合理,已有類似案例陸續增加。 (希望有一樣受害者一起蓋樓)
別說驗一下沒關係,因為若新北大哥蹲點的地方就在你家門口,你是該高興還是難過?
出門該開車、騎車或走路? 亦或是特休很多,赴驗兼小跑?
別說你的車(大羊、小羊、原裝車)沒問題,機車會比汽車安靜?汽油車會比油電車安靜?
他的設備根本就是不準,還會管你是什麼車?搞不好腳踏車都有,只是沒車牌無法發邀請函而已。

另外,中央環保署不是有公告標準方法即將上路?(詳細請賢達補充)
擺明新北國就是土砲亂槍打鳥,使用不符規定的設備,先懷疑再搜身?
也是如此(土炮儀器),所以新北國也只是鑽法律漏洞,不敢直接開單只敢發「邀請函」。
等你驗過,也不就是:「好吧!你可以走了!」,留下車主一臉「傻眼貓咪」,這不是擾民什麼是擾民?

有大大建議不要赴驗,直接行政訴訟。但事實是民無法與官鬥,準時赴宴已是一次懲罰,還要跟他行政訴訟更甚如鞭屍?官是專職民是兼差,除非是有法律專業的高手或是從事相關行業,否則光是文書往來就輸了。
在這裡發文是想看看能否累積點能量,集眾人之力放大聲量,期望及早有一天不用這樣不定期收到「赴驗邀請函」。如果有機會蓋棟大樓,也請有能力者幫忙轉貼立委、議員或是友誼國王。
==更新 END==

之前都只是看別人的油電車噪音超標新聞,邊聊邊罵而已,沒想到自己也遇到了!
以下強者朋友遇到實際狀況,如果有人也一樣是苦主,一起蓋樓吧,看看是否有機會改變現況:
(其實不知道應該放在哪個討論區,只是我是二輪,應該不論幾輪的都有機會吧!)

昨日收到新北市環保局函,指定11/18或11/30二擇一,指定時間9~11時,指定地點樹林違規拖吊保管場,進行噪音檢測。

車是HONDA CBR650F,2017 台本車,全原廠。當初就是不想要這些麻煩,不想要騎個車還要在路上跟路檢大大爭個你死我活,捨棄貿易商全馬力、價格等等,只想安靜當個假日騎士。車領牌後增加的設備就風鏡、行車紀錄器、收機夾還有一個微壯的騎士,然後就沒了。

個人與強者朋友同時擁有一樣的車,也是個假日騎士,覺得這是一台不錯騎的好車。車友公認650F少數缺點之一就是聲音太保守,沒有表現出四缸應有的魄力,甚至被暱稱Gogoro 650。雖然如此,但也沒有動搖我們維持原廠管的初心(避免麻煩),結果還是沒避免到。重點懷疑這個取締設備根本就是透過AI畫面辨識可疑車輛,例如重機、速度快等等...,根本不需要什麼噪音計。

話說新北市這樣亂槍打鳥,雖然沒有直接製作罰單,但是接單的民眾卻沒有什麼選擇,勢必要犧牲一定的時間成本及費用配合檢驗,這跟被罰有什麼差別?時間換金錢的概念?。若是政府無法負責舉證責任,為什麼要人民要「配合」舉證呢?這不是違反無罪推定嗎?

另外,函中注意事項二說明,若遇下雨檢測超標,可擇期再檢,不罰。您不知道有多少重機是下雨天就不出門的嗎?為了赴驗,可能得去備個雨衣,雨戰經驗值零或是很低(風雨無阻,除非打雷),赴驗後還有可能雨聲干擾太大,驗不過下次再來,這是凌遲吧?

真心希望大家一起蓋樓,或是有什麼建議可以搞大它,爭取應有權益,不然照這樣下去,重機騎士們大家輪流「領單赴驗」,或是新北國可以再卑鄙一點,控制出單量,讓他看起來像偶發個案,真心覺得友誼國王這樣不好。

以下沒圖沒真相:
新北友誼國真的無法可管嗎?
新北友誼國真的無法可管嗎?
新北友誼國真的無法可管嗎?
(事發車輛曾經的追焦照,操刀攝影師請參考浮水印)
Anders
文章關鍵字
新北越抓侯民調越高而已
何樂不為
支持侯市長,一些快速道路上面也應該多多增設,以前住64秀朗橋起點.
AndersHsu wrote:
之前都只是看別人的油...(恕刪)
政府不能罵,論壇也不能罵
,玻璃心也不能幹,鬼島無誤
AndersHsu wrote:
之前都只是看別人的油()


樓主辛苦了....

方法有2段

1. 打給環保署空保處呈情提供協助, 真正合格機器明年1月才要上路, 情況如下連結
https://news.u-car.com.tw/article/64055

2.若是有心願和熱情和政府會談 , 可以在線上, 公共政策平台, 提議連署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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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傻B, 不知道新北條子用的機器不是環保署核可機器嗎

就算是原廠車, 只要補一下油門, 轉速超過最大馬力值的一半轉速,
PS:(一般一半轉速大約4000轉上下, 時速六十已經六七千轉了)

就有很高的機率噪音超標,

尤其是那些沒觸媒的副廠管, 白鐵管, 四輪的代觸媒, 副廠尾管等等.

大家就繼續袖手吧, 等那天被通知再來哭夭~
陳凱米 wrote:
就算是原廠車, 只要補一下油門, 轉速超過最大馬力值的一半轉速,
PS:(一般一半轉速大約4000轉上下, 時速六十已經六七千轉了)

那這樣不能拉轉,騎車有何樂趣?
大型重機耶!時速六七十哪需要高轉?我的車六檔時速70只要3000轉。
如果是故意降檔拉轉製造噪音,那被罰活該。
應該大部分的人都支持抓!只有改的人不知持吧??
格林小紅帽 wrote:
應該大部分的人都支持(恕刪)
因為這種東西只懲罰到少部份的人,大部分的人不會關心的,因沒切身之痛,政府只要迎合大部分人的支持就好,少部分人的權益算個屁,你少部分人的選票有比人多?哪天政府說150cc以下開始抽牌照稅,大部分人會喜迎加稅?當然是跳腳啊
我年輕的時候,幫車友撤銷過不少排氣管的罰單(被開噪音、被開任意改裝排氣管)
透過申訴或法院異議都有。

但現在我還滿支持這個噪音檢測的!!!
改管實在吵死人,拉轉其實也很吵。

我騎大羊沒甚麼聲音也無法拉轉,所以應該是中不到我
真的中了就跑一趟也沒差。

總之我還滿支持這個噪音檢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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