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更新]
今日收到回應,我檢舉了第43條跟第47條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都“不舉發”
致電詢問得到的理由是
1. 不是高快速公路沒有明確法規規定超車要保持多少距離
2. 我引用的第47條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那是用在如果發生擦撞的情況下要有責任歸屬才會用這條舉發
3. “阿我看你那個影片跟前面保持很大一段距離,又靠那麼邊邊,所以後面的車可能就覺得有空隙就這樣超過去了”
第三條跟這邊大概一半的人觀念一樣,機車有留出空間=汽車可以直接超過去
反正我近期是不會再騎重機了,不過也感謝執法單位的釐清,騎重機的人就路上警覺性再高一點
祝各位行車平安
[更新]
感謝幾位板友的指教,有些地方可能沒解釋清楚造成誤會
1. 我並沒有打右轉燈,當時是已經沿著這個車道準備下市民大道跟忠孝橋的交流道
2. 我平常騎車不會那麼靠邊,只有快速道路上回堵真的怕來一台煞不住的要保留逃生空間
3. 行車紀錄器是廣角實際距離並沒有那麼遠,影片中可以看到對方超過我後就馬上停下來了
4. 有人認為是我太靠邊讓對方覺得我要讓,後鏡頭影片其實蠻清楚對方到最後一刻幾乎快撞上才趕快往左閃,如果他早就覺得我要讓應該會提早一點就稍微靠左了,而且老實說隔壁車道也有車,我的車寬也算寬,他抓得這麼緊繃從我旁邊刷過去前面又是塞車,我實在想不到他認為我讓他的理由是什麼
5. 環河快速道路不是高快速公路所以同車道超車並沒有違規,至少我幾年前在環東上面被隔壁車道的汽車擠到邊邊時檢舉沒過,警察回應這是可以車道分割的道路,不過我這次還是送了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吧,如果還是不舉發我也認了
6. 我重機經驗不多大概三四年而已,這一年來也幾乎沒有跑山只拿來當作有路權的代步工具。不過這次經驗後我真的怕了,已經開始找二手代步汽車,畢竟這裡是台灣,騎車的被逼被撞只要不是100%完美駕駛都會被檢討,反而汽車都會有人幫忙護航開脫,既然撞不贏,那就加入他們吧
總之很感謝各位給我的建議,之後能修正的就是不要那麼靠邊讓對方誤以為我留空間給他過
還有出門時都裝個後箱延伸車長讓對方拉長車距
所有理性的建議與討論我都持開放態度
但如果是一看就沒在思考只會扣帽子連我沒做的事情都能講得斬釘截鐵,我也只能選擇無視
畢竟你只是想靠鍵盤刷點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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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新聞跟網路影片看太多,在快速道路上只要遇到回堵都會習慣靠右邊然後拉長安全距離
沒想到這習慣今天真的救了我一命,只能說還好沒被撞,不然觀感又要更差惹(X,祝大家行車都能平安
PS:請忽略我奇怪的哼歌音調XD
後鏡頭畫面,這麼遠還能差點撞上...是在滑手機還是看旁邊...
你的騎法有點太靠右,心裡上有越害怕被後撞的心態刻意靠右反而更危險
因為駕駛上有個東西很重要就是意圖
後方車輛看你偏右會以為你要禮讓或是切右線
正確重機 要騎路的正中央偏左一點或偏右一點點(原因是怕有突發狀況 例如地上雜物或是其他突發狀況閃避用)
另外個人猜~你應該沒裝後箱~裝後箱駕駛人看到會有下意識注意跟閃避,(實際上要撞到後箱要很近,但駕駛人目測會以為離很近)~~裝後箱也是蠻好的選擇~~要撞到也是先撞到箱子
乖乖排隊被撞的有一部分原因是駕駛 目測機車 以為不會撞到(因為跟汽車不同)~實際上距離很近加上塞車台灣用路人習慣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很容易撞到,但是有後箱可以保持這個距離,因位駕駛看到後箱會有快撞到錯覺加上後箱會有反光之類體積較大比較容易被住意不然要是車子尾端是黑色,視線差駕駛人根本很難抓安全距離,因為基本上幾乎沒甚麼人在遵守安全車距都是跟很緊深怕被別人擠進來或是怕有人插隊心升不甘願刻意跟很近
台灣汽車族很高機率用路人心態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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