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勤務 wrote:
附件十五不就是正在改嗎,就還沒開始的東西,你到底急什麼?
還沒有開始難道現在會變成是合法的嗎?
我看你才在急什麼
急著跳出來洗臉喔
從頭到尾大家要的就是合理取締
現在垃圾執法人員要用手靠近測溫度
而法律唯一有規範的溫度就在那邊
就是那個垃圾60度70度
那叫執法人員拿儀器照表操課,被開單的人也就摸摸鼻子認了
這樣你要唉說於法無據,新車標準跟改裝標準不一樣
那好了
改裝標準就是沒標準就是合法
你又要唉還沒開始
這麼多問題就你問題最多
可以回家了啦
一兵勤務 wrote:現在要凹沒防燙蓋就是改裝管是不是?行,改裝管依道安規則附件十五排氣出口不得高於水平,請問路上幾台改管的紅黃牌符合?
一兵勤務 wrote:
通過"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的原廠管,就是不能這樣,還腦補勒...
不然車商依"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送驗的意義在哪裡?
你要改裝,長怎樣沒人管你,依道安規則附件十五規定就可以
你要原廠,抱歉,就是長怎麼樣都要管,新車送驗有防燙蓋,交車就是要有防燙蓋。
一兵勤務 wrote:
在改善法規的這條路上,你有出到力嗎?如果最後法規放寬了,你也只是一個坐享改裝法規改善的得利者,還是態度很差的那一種。
飛翔神豬 wrote:
我看你才在急什麼
急著跳出來洗臉喔
從頭到尾大家要的就是合理取締
現在垃圾執法人員要用手靠近測溫度
而法律唯一有規範的溫度就在那邊
就是那個垃圾60度70度
那叫執法人員拿儀器照表操課,被開單的人也就摸摸鼻子認了
這樣你要唉說於法無據,新車標準跟改裝標準不一樣
那好了
改裝標準就是沒標準就是合法
你又要唉還沒開始
這麼多問題就你問題最多
可以回家了啦
飛翔神豬 wrote:
一兵勤務 wrote:現在要凹沒防燙蓋就是改裝管是不是?行,改裝管依道安規則附件十五排氣出口不得高於水平,請問路上幾台改管的紅黃牌符合?
不用講不贏又開始扯東扯西啦
改裝管角度不對?
簡單,儀器拿出來測就知道了
有違法就開單
沒問題
誰跟你扯東扯西,我從來沒有離題,當改裝驗就照附件十五,抱歉90%以上大重改管角度都打槍
一兵勤務 wrote:
通過"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的原廠管,就是不能這樣,還腦補勒...
不然車商依"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送驗的意義在哪裡?
你要改裝,長怎樣沒人管你,依道安規則附件十五規定就可以
你要原廠,抱歉,就是長怎麼樣都要管,新車送驗有防燙蓋,交車就是要有防燙蓋。
整篇廢文光這點就打爆你
什麼叫"新車送驗有防燙蓋,交車就是要有防燙蓋。"
老子拔掉防燙蓋
在路上被贓到就是用改裝管來驗啦
還原廠管咧
跟原廠不一樣就是改裝驗法
這麼基本的邏輯都不懂
你管車商交車有沒有拔掉防燙蓋
那是他跟消費者的事情
你要管到海邊也不用PO上來給別人知道,懂嗎?
喔齁齁齁,什麼叫"新車送驗有防燙蓋,交車就是要有防燙蓋。"原來你認知不用?
你當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是屁是不是?驗A(若有防燙蓋),交車就是交A(有防燙蓋),車主後面自己要拔那都是後面的事,交車就是要有!!!
呵,從Z1000的CASE來看,車主主張自己"原廠管"餒,
車商交車有沒有防燙蓋,不是他跟消費者的事,是車商跟VSCC的事,這種驗A賣B的事,VSCC早該廢了車商的合格證!!
一兵勤務 wrote:
在改善法規的這條路上,你有出到力嗎?如果最後法規放寬了,你也只是一個坐享改裝法規改善的得利者,還是態度很差的那一種。
好了拉
你是出了多大的力要來這邊歌功頌德自己
到時修法了難道還要大家給你跪下來膜拜喔
不要覺得自己很了不起好嗎?
全台灣爭取改裝合理化的人很多
你還特別發一篇文章來嘴moto7
阿不就你貢獻最大?
沒人逼你
MOTO7一開始就講的不清不楚阿,怕人講喔?
雖然爽到你這種人,但沒關係,有爽到其它大部份態度比較好的騎士就好
飛翔神豬 wrote:
因為現行法律就是沒規範
因為現行法律就是沒規範
因為現行法律就是沒規範
因為現行法律就是沒規範
因為現行法律就是沒規範
講真的給他一個政府找的到的數據還是在給他們台階下啦
你一直在幫執法者找理由
什麼他們也很困擾,它們也很為難
但,那些關我們屁事?
他老婆懷孕無心上班也是他家的故事啦
連沒規範的東西都可以惡意刁難拿著雞毛當令箭
直接亂開單了
還在期望什麼寫在道安規則附件十五就不會亂開單
就好像你走在路上我看你長的兇惡就把你押回警察局一樣
這麼違法濫權的事情就不用幫他們找藉口了啦
搞笑嗎?
一兵勤務 wrote:
MOTO7一開始就講的不清不楚阿,怕人講喔?
雖然爽到你這種人,但沒關係,有爽到其它大部份態度比較好的騎士就好
一兵勤務 wrote:
公家機關不用你找台階給他們下,道安規則附件十五法修好就好
一兵勤務 wrote:
他困擾那他就來找你麻煩,反正沒標準他愛開就開,你比較開心?
一兵勤務 wrote:
就是沒規範才敢刁難,不然呢?
有規範你不會翻出來給他看喔?
一兵勤務 wrote:
你的意思,以後寫在道安規則附件十五,警察也不會照做,那不要改好不好?
飛翔神豬 wrote:
一兵勤務 wrote:
MOTO7一開始就講的不清不楚阿,怕人講喔?
雖然爽到你這種人,但沒關係,有爽到其它大部份態度比較好的騎士就好
放心啦
我的排氣管連你最愛的醜醜噁心防燙蓋都還在上面
不用你在那邊自以為有讓別人爽到
不知道你哪來的優越感
老話一句,不爽不要去
沒人逼你~不用又愛做又愛嫌
一兵勤務 wrote:
公家機關不用你找台階給他們下,道安規則附件十五法修好就好
我是覺得不用修也沒差啊
反正沒有修大家沒裝防燙蓋也沒犯法
所以你在爭取什麼我真的不知道?
一兵勤務 wrote:
他困擾那他就來找你麻煩,反正沒標準他愛開就開,你比較開心?
那你應該發篇文章臭罵執法者祖宗十八代
順便去爭取修法嚴懲這種濫權的人員
不是在那邊車友自己不懂法律巴拉巴拉巴啦
我都在幫你們爭取改裝法規巴拉巴拉巴啦
講的背後都發光了,你不會臉紅我也是佩服啦
一兵勤務 wrote:
就是沒規範才敢刁難,不然呢?
有規範你不會翻出來給他看喔?
環保局可以檢驗改裝排氣管噪音值了
上面還給你貼個噁心發臭風吹雨打會掉下來的認證鐵牌
警察照樣刁難
沒有規範?沒有翻出來給他看?
要不要內褲順便脫掉給他查有沒有藏毒?
笑死
一兵勤務 wrote:
你的意思,以後寫在道安規則附件十五,警察也不會照做,那不要改好不好?
你要聽實話
那就是納入不納入都沒差
因為這件事情自始自終都是執法人員濫權而已
你納入不納入都不會有改變的
一兵勤務 wrote:
OK,到這邊我就知道你心裡認定的東西
今天法的修與不修,路上的排氣管合法與否,對你都不重要
反正你從來也不認為這對改裝環境會有幫助
那我們就不用再討論下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