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yi88 wrote:
你所說的讓三分之二是有尊重別的用路人的騎士,今天要探討的當然是不尊重別人的駕駛
現先法規下,騎機車的就是要「被迫」讓出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路權呀,我以為開車的在明白這點後能稍稍引起些微的惻隱之心而能更體諒機車族的說~
無腦的駕駛確實不分二輪或四輪,大多數的用路人也都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一丈,這也是好現象!
但是路就這麼大條,交通法規就是這麼智障,紅綠燈不連鎖,幹支道秒數不成比例,左、右轉專用道、慢車道、路面邊線亂劃一通!申訴也沒用!此時只要車流量一大,不塞車才有鬼!這種情況下當然是有空間就盡量往前移了~
我今天下班也特別觀察一下汽車「鑽車縫」的現象,我就保持在車道的偏右側巡航,然後呢,汽車就一台接著一台從我左側「鑽行」啊,但也都有保持安全距離,我也不覺得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鑽車縫」這件事不就是大家上下班的日常嗎?法律也是允許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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