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柿子挑軟的吃咩重機有(恕刪) 不過...還是有人一直檢討那6件檢討怎麼作弊、檢討計算方法、檢討防護性、檢討鑽車、檢討假牌翹牌、檢討移民剩下的1780件,沒 有 人 檢 討,沒 有 人 在 乎真的很像現在某國在持續檢討歐美防疫不力的情況
MT-10 wrote:怪了那些反重機的常客...(恕刪) 因為這裡不是七嘴八舌板他們打從心底看不起騎重機的幹啥來機車板?何況他們現在還在某個板狂批菜政府、民進黨唯獨路權議題上會不斷讚揚菜政府打壓&抹黑重機
多比較 wrote:贊成版主的,反對重機(恕刪) 這不是在反串,就是邏輯死透了亂上加亂?所以該拔除不遵守交通規則汽車的國道使用權吧...禁止一個族群,不會讓原有的族群素質上升,何不如不分族群從速質做區別給予更方便的選擇 (比如國道或快速道路的使用權)
taiwan99999 wrote:只要國道上與重機擦撞(恕刪) 6件=飆仔??????1700件= 超級飆仔????數字寫了也看不到建議看個眼科會比較好1700輛超級飆仔小客車超可怕在大貨車眼中你們也是鑽來鑽去飆來飆去不如公平一點,超級飆仔小客車跟大貨車或大客車碰撞也免責吧~而且小客車已經有國道使用權,法規可以先試上路了敢不敢同意啦?笑你不敢
peace555 wrote:既然有些人說要算比例(恕刪) 算給你看1780/6=296.6..事實是一位駕駛人,管你是四輪 二輪 駕駛 路人在你遇到一台重機出現在你面前超速前,先會有機會遇見296台汽車在你面前超速.而絕大多數駕駛對於眼前剛出現的296台超速汽車無感,卻對出現的1台重機產生刻板映象.
HIHIGIGA wrote:6件=飆仔?????...(恕刪) 我完全同意啊不同意免責的不要上國道啊..喔...抱歉...法律已經給我們上國道的權力了..我們同不同意都可以上國道而你們同不同意都不能上國道想想真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