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三不五時就爆料重機違規停車或塞車時違規超車的新聞然後一堆不同陣營彼此筆戰攻擊實在令人厭倦不堪我覺得台灣不論法令或消費者一開始就把重機定義錯誤了重機本質就是機車車體大小為什麼不能停機車格?反而去擠汽車位置相同之處為什麼不能行駛機車道?或塞車時走機車道?或許重機價值昂貴速度更快有別於普通機車能力越高責任越大從法令課予較高稅負和違規罰款相對的也給予較高路權行駛國道何必本末倒置硬要把汽車規矩加在重機上?重機追根究底不就是機車嗎?
darkvb wrote:看著三不五時就爆料...(恕刪) 認同!!!台灣太多愚民被洗腦的太徹底了我問過我周遭的一些朋友~問他們重機是汽車還是機車?幾乎都是說汽車...........只有一個當警察的朋友說是機車(但其他警察朋友還是說是汽車)可見我們政府蠻厲害的阿
確實很怪?定義重機是汽車,目前沒看過重機把自己當汽車一個接一個牌後面跟汽車一樣的行使路中央,然後重機有些能停汽車格有些又不行,既然要重機把自己當汽車,好了把重機當汽車上高速公路又要被檢討,真的是很奇怪的標準,簡單說除非哪天相關最高官員自己興趣是騎機車,否則很難改變現況
我更好奇的是為什麼有些人會認為有了些基本路權後就要把自己裝成基本權利既得利益者?從前的人也都認為黑人與女人沒有人權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事情但兩者有了“基本人權”後也不見有人要他們把皮膚染白甚至是裝上男性的“特徵”因為本質上就不同的事物,不會因為後天有了什麼它就會變成另一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