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到現在 約過了兩個月

對方 不聞不問 只有保險公司出面跟我洽談

警方那肇責 對方7 我3...我的3應該就是懦弱的剎車沒撞到他吧?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要約我談和解

想請問 我怎麼做會比較有利 拿到的賠償會比較多(對方人車均安 我人受傷比較嚴重的是頸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 車估價7萬5 裝備約5萬)

我的保險公司需要一起去嗎?

還需要準備什麼相關的證明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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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很濕 wrote:
發生車禍到現在 約過...(恕刪)


個人經驗

財損部分報價單或收據都要備齊 醫療部分也一樣

想快快解決就是財損跟醫藥費 有收據的拿一拿這樣

想要多拿點就是再吵精神賠償的部分 不過這是自由心證

如果對方不同意你這件是再拖個幾個月都不奇怪

就看你是想快點解決還是要拖著慢慢耗了

以上 淺見
本人10月中發生車禍 上個月剛調解完畢
有一些經驗分享給您

有一些文件依定要有:
1.車禍後去醫院的就診單據
2.車禍後一個月要去警察局申請初步判定表(判定表不會有肇責比利7:3 or 8:2 ,只有雙方的違規事實)
3.機車修理估價單據or發票。
4.損傷的配備發票。
5.車禍當天去醫院的丙種驗傷單(最重要依定要有)


對方沒有受傷,您有受傷的話,基本上您是處於不敗之地。
警察局申請初步判定表拿到手後,確定對方是肇事主因,您是次因,請立即打電話給當初跟您做筆錄的員警,
說要提請過失傷害告訴,不用先去申請民間調解委員會,直接告下去就對了,不用客氣。
我當初就是先申請調解,調解當天對方的態度我到現在還沒忘記,實在是可惡到極點。
而且提起告訴後,法院也不會馬上開庭,一樣會先請雙方開一次民間調解,而且對方會收到法院的公文,
這樣對方開調解委員會時態度才不會囂張,因為今天調解失敗的話他就要背一條過失傷害了。
接下來只要是去民間調解會,雙方就依定是以7:3的方式來分擔,不會是8:2或是對方全陪償,這是民間調解會的共識。
因為一些委員希望雙方都能調解,這樣他們才有績效,不過這樣對肇責比利少的一些是不利的。
如果調解當天對方保險公司把您這邊的金額砍很大的話,您就要跟對方說不足的部分請肇事者補足,不然就上 法院。

希望這篇能幫助到您。
車禍總是不開心的,針對你的狀況,小弟是從事保險相關行業,
提供你一點小建議,希望對你有幫助


發生車禍到現在 約過了兩個月

對方 不聞不問 只有保險公司出面跟我洽談

你的敘述不完整,坦白說,不清楚細節,對方應該是有保第三責任險,
委由保險公司出面,當然,如果你有受傷,
道義上,如果是我,我會出面關心,但並不是由我來跟你談和解,
因為車主不能跟你私下和解,不然保險的部分不會理賠。



警方那肇責 對方7 我3...我的3應該就是懦弱的剎車沒撞到他吧?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要約我談和解

想請問 我怎麼做會比較有利 拿到的賠償會比較多(對方人車均安 我人受傷比較嚴重的是頸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 淚 車估價7萬5 裝備約5萬嘆氣)

對方的狀況並不清楚,就你的責任來看,有3成,所以對方如果是名車,要求你負擔責任的話,
你也是要賠償的,但因為你提供的細節不夠多,無法給予太俱體的建議;
但你的就醫記錄、收據、修車(這個建議對方認定後再修,避免爭議),
甚至如果因不良於行而需搭計程車去就醫,收據都可以留下來,
以方便未來討和解使用;


我的保險公司需要一起去嗎?

你的保險公司嘛!如果你的車有保險第三責任險,那可以向保險公司報出險,
就是跟他說你發生車禍,他們會告訴你怎麼處理,會有專人協助你,
當然,最簡單就是聯絡你的保險業務員,像我的客戶出車禍了,
當下會由我來協助,畢竟客戶出車禍已經夠OOXX了,
不會有太多的心思去處理事情的。
但是如果你只有保強制險,但就不好意思了,強制險是死豬價,
死殘200萬,醫療20萬,但是是賠給對方的,
就你的敘述,對方沒有受傷,換句話說,強制險派不上用場,
對方的車損你可能要自己賠吧!
但實務上,還是有得談,總歸一句,還是要看你的事故細節才知道。


還需要準備什麼相關的證明之類的?
證明的話,一般就是事故三聯單,你的就醫收據,維修估價單,還有其他相關收據。

以上提供你參考,希望你的狀況能處理好,身體也健康。

每天都很濕 wrote:
發生車禍到現在 約過...(恕刪)



一般來說,想趕快和解的人會和對方聯絡
既然對方沒連絡全給保險公司出面
簡單來說就是想拖!

小弟我幾個禮拜前正好發生車禍
我自認闖紅燈肇事100%簽書
保險公司任意險方面直接全賠29K
29K和解,其他賠償對方沒提
其實對方有保保險且應該不低!
這種就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因為他自己的車子已經去修完了,保險公司給付了!
不用害怕跟保險公司談,因為你根本人談價錢也不會比較高,反而保險公司在對方的保額內
可以給你最大程度的保障!不用擔心對方聽到價錢跑了,或是換電話在不出庭之類的鳥事!

本人堅持行車一定加保,所以之前有問題(多數是對方責任或是雙方責任)都是直接問人沒事,那我們報警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我的保險有賠自己,我先修!你的沒有的話,就跟我保險公司談...
基本上不用去調解也不需要去了解!(因為都是車車小擦,人沒事)

不用太去反對保險處理人員,也不需要怕本人不出面你的權益會受損!
基本上你的單據有保留,權益就可以保留!
前提是車禍鑑定報告的有利方歸於你!
通常保險公司的和解金不會太高、了不起給你10萬包含醫藥費

修車財損那些都不用擔心、該在意的是你的間盤突出壓迫神經這部份、你覺得要多少才合理?(有後遺症的)

you man? wrote:
一般來說,想趕快和解的人會和對方聯絡
既然對方沒連絡全給保險公司出面
簡單來說就是想拖!(恕刪)

你如果不是保險從業人員,就不要千拖別人,什麼拖不拖?
保險公司的賠償過程是有一定的程序的,最簡單的是要等一個月的初判表出來,保險公司才會有理賠多和少的動作
你不知道就不要誤會人家,說是拖了
當然對方一定是有保財損和第三責任險,才會交由保險人員理,事實上就是保留維修,醫療一些單據和想要報出險的單據,來求償
事實上什麼來慰問拉,來看你傷勢,怎樣怎樣的,都覺得那都是多此一舉,來慰問傷就會比較好嗎?來看你,賠償金就會免拿嗎?
真的不是什麼死亡或斷手斷腳,明顯的外在殘缺,什麼看看慰問就真的不用了
最重要的賠償金賠愈多愈好了

每天都很濕 wrote:
發生車禍到現在 約過...(恕刪)


一星期前我也被撞了....本來想告對方的....因為不聞不問....最後在眾人勸說之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自己吃悶虧了....現在擦傷好了...車子的刮傷卻沒得賠呀~
跟保險說

我要告你的客戶過失傷害罪

相信一切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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