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跟人相撞
我是直行車我在接近黃網格時看他停在網格線上
我看他沒有行進打算從他前面閃過去
當我到他面前時這時他開始行進撞上我
之後雙方倒地我馬上就通知警察前來
對方有上救護車去醫院
我因為傷勢較輕就沒上
打算先做完筆錄再去診所看
我多處擦傷跟瘀青
對方去醫院檢查後左肩骨折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沒第三責任險

今天跟對方約談了
目前對方說她看完左邊沒車然後再看右邊打算往前騎時我撞到他
我這邊則是看到她停止在黃網格上打算從他前面閃過去他這時撞到我車身
對方覺得各自賠各自的
她說她車子要修可能也要1萬多
我這邊請車行估價要1萬6
我認為對方是肇事原因要他賠償機車損壞費用
現在雙方等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

想請問一下
因為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沒額外保第三責任險
是不是乾脆任命各賠各的就好





直行車跟轉彎車相撞
文章關鍵字
萬華鏡 wrote:
前幾天跟一位老婦人相(恕刪)


再多討價還價吧,因為直行車路權比較大。

但這案例假如是我,不會撞到...

通過前緩行並按喇吧提醒、或者禮讓一下視野死角較多的支線路口。

(台灣道路設計真的爛,路口一堆違規停車、分隔島種樹,死角真的爆幹多,如果我後方沒有車輛,我會減速先讓支線先走一輛。
2018.04 購入 Gogoro 2 的車主~
萬華鏡 wrote:
今天跟對方約談了
目前對方說她看完左邊沒車然後再看右邊打算往前騎時我撞到他
我這邊則是看到她停止在黃網格上打算從他前面閃過去他這時撞到我車身
當時我車速在40-45左右道路標示40對方說我超速所以有責任

他沒提到要轉彎
還是等初判表出來吧
(因是第一時間的筆錄+還有現場圖)


如果那路口有燈號的話
會影響初判
行經支道的「閃紅燈」的車輛,請禮讓行經幹道「閃黃燈」的車輛。而任何車輛行經閃燈路口時,也請減速慢行,隨時注意左右來往車輛。

要相安無事就各自出強制險做醫療理賠 在約個時間做調解簽和解書
就算你一直在想也無助於事,這個都是有流程的,一件一件事來,多想無用
你現在要做的就是養傷,然後收集收據,整理理賠清單
然後就像你說的等初判表出來再談就好


雙方肇責也許是7(對方):3(你),也許是5:5
畢竟對方那邊是標停,他應該要讓你才對
但通常你也不會無責(應注意而未注意),更何況又自承超速(備)

ps:如果筆錄上沒說那就不會有超速的問題,對方認為你超速那是對方要提出證明

但不管最後是哪個都對你很不利,因為對方是老人家又骨折
奉勸你別太計較那一些錢,如果對方真的只要賠點小錢或者各自處理,能和解就和解吧

雖然說對方的醫藥費(只要有收據)都可以靠你的強制險去理賠
但只要不是超輕微的骨折,一般上法院的精神賠償大概都是5~10萬起跳
如果對方不爽直接鬧起來上法院,你要先繳給國庫過失傷害3萬~9萬
然後你的車損也得被折舊,大概只會剩5000~7000,然後再依肇責平攤
最後你還得賠給對方車損折舊+精神賠償,自己算一下哪個比較虧

最後提醒你:第三人責任險趕快去保一保
假設全保一年最多也就2000~3000元,出一次事都不知道可以繳幾年了
有殺氣追殺你 wrote:
一件事一件事來如果你(恕刪)

我就是這樣想可能73或55然後對方傷的比較重
第一次發生真的怕到了
現在騎在路上有點陰影
馬上去加保第三責任險
沒受傷就各自賠自己吧。不然跑法院只是浪費資源。憂鬱症是什麼?斷手斷腳才有的賠。法官受理你們的案子才會得憂鬱症。
喔 有受傷,對方比較重,那你要賠比較多了。各賠自己的你比較划算。
萬華鏡 wrote:
前幾天跟一位老婦人相(恕刪)


你都看到他在網格上了還去撞他?還要她賠你? lol
T字路口,
對方又停在路中間,
勢必要左轉,若不是停在那個位置?
不過,對方等左轉,停在分隔島之間較合適。

我會從對方車尾通過,不會從車頭,
因為,不論對方做什麼動作(左右轉,或直行),
較不影響我的行進動線(直行)
理論上您責任會較低

但 請記得"禮讓"一詞好嗎

您都看到對方"違"停在黃色網格上 又沒有睡著等狀況

何不緩下來比個中指

oh...不 我是說比個手勢請他快速通過呢
這種各說各話看看就好

樓主要是有安裝行車紀錄器不就省事多了

現在就只能乖乖的走調解路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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