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去詢問嫌犯資訊吧~你的權利,你可以刑事跟民事分開告~~刑事部分是竊盜(他已被抓是公訴罪可能你沒告他也是被起訴),民事的話你提告時訴願可以提沒有交通工具這段時間所花的錢(有證明最好)然後上拍賣查價錢請嫌犯根據市價賠償或是請車行估價開單子,在上法院訴願,法官會依情況判,最好找個律師或懂法律,如果能證明車子大修也無法回復原狀(功能性)就可以請求賠可以買到一部新車的錢,然後再看法官如何判,警察刁難你就不用講那麼多直接上網找政風處的地方檢舉
先查查車有沒違規吧 有就申請遭竊註銷 也別修了都能買一台二手的了 損壞的就照相存證 估價完後 車就可以處理掉了 等著向對方索賠 全都用最高金額提告索賠不要客氣 這種人適合關在牢裡 曾經看過 一樣事情 也是要修3.5萬 對方拿兩千說要分期求和解 可以少關幾個月 如果是這樣就不要和解 這種人不需同情
司法有用就不會有"慣犯"這個名詞了就是因為司法沒有嚇阻能力台灣的監獄也沒有"教化"能力所以才會有"慣犯"這種東西那種人的心態就是敢偷就不怕人家找上門求償?做是可以做不要有太多期待就是了他會偷東西去變賣.有錢也是去繳 給政府的罰款絕對不是還給你所以很多犯罪.政府最愛科罰金就是這樣你是受害者.對方是加害者但 得利永遠都是政府你現在知道政府為啥一直都不修法了吧修法也只朝提高罰金.不提高刑責為主極端一點講慣竊只要砍手砍腳就能嚇阻但 政府不會這麼做因為這麼做你就不會去保竊盜險政府也沒有機會繼續賺罰金
睏寶寶寶 wrote:昨天我也看到一台竟佔4 鑰匙沒拔 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怎樣...(恕刪) 有些鑰匙沒拔是要釣魚願者上勾除非是認識的再幫(含認識的鄰居)或是有看過車主的再幫免得被誤認為要偷他車話說之前看到女鄰居沒拔鑰匙我就偷偷幫他後來他可能也不知道是誰在外面好幾次我都看到一堆機車鑰匙沒拔心想那邊治安好像很好都沒被借走耶
Raitoningu wrote:尋回的車子是 光陽RCK...(恕刪) 你想要慣竊賠償你.代表你太年輕.出社會不久如果你對車況太要求.建議你直接賣掉換車損失只能當是你忘記拔鑰匙的教訓.而且你也別期望恐龍法官能判多重.我就曾幫未拔鑰匙的拔鑰匙丟座墊下.剛好遇到車主來.被罵雞婆之後我就不曾雞婆了雖說我有時也忘記拔鑰匙.但我希望有人雞婆.也不想車被宵小騎走
faxio wrote:你丟坐墊下,他反而...(恕刪) 丟坐墊下至少車比較不會被宵小騎走.警察局那裏連機車位都找不到(現在違停檢舉嚴重).有時警察還很囉唆要寫資料.而且拿走過程中.到時被誤會記我車牌報警說我偷鑰匙.我還要再去出庭或去警察局說明.(如果去警察局當時值班人員沒寫值勤本.又擺爛亂丟那串鑰匙.那我也很難舉證)(寫=浪費我時間.不寫=事後難舉證)反正現在我是不會雞婆了(年紀大了.越來越沒正義感.管他媽媽嫁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