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天在十字路口發生摩拖車追撞事故。但是肇事摩拖車沒有留下來就騎走了
已報交通隊也收而三聯單,但是不知道該車型是哪一種車
已經找了SYM and Kymco網站,但找不到類似的車屁股
想要拜託站內大大幫我看一下這台是什麼車型,謝謝
更新圖片
更新日誌0223
目前警方與保險公司都在處理中,
雖然發生碰撞的地點是在十字路口
但經調閱監視器後(擦撞發生地點前後八支電眼),該路段(整條路段)都沒有任何一台鏡頭有對到十字路口
所以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是該車撞到我(自認倒霉)
很謝謝有人可以幫忙作證是被該重機騎士追撞後逃逸
我的案子就留言有興趣的人日後爬文吧
<目前狀況>
1.保險理賠部分:
因為沒有第一擦撞畫面,所以沒有"直接"物証說明是該車撞到我
保險公司若無法與肇事者求償,那費用會轉嫁到我個人的保險理賠上,會記出保記錄
2.肇責部分:
警察有追到肇事者,但沒有跟我提及對方當下是否有受傷,因為在台灣的法律就是有受傷非常有可能會有民事提告。這點要等待是否有進一步通知
肇事逃逸罪責難成立,雖然有目擊証人,但沒有直接証據,這點要等交通大隊三十日後的判決書才會知道。
<專案檢討>
1.該路段的交流量很大,據警方的說詞,不管發生什麼事,絕對不可以離開車禍現場,但我覺得這個有討論空間,因為撞到你的人跑了,你還留在現場幹什麼..當下原以為都是十字路口絕對有電眼,不過到系統中心調錄影檔時,我才真的震驚了,電眼絕對有,但鏡頭方向絕對照不到你剛好發生事故的十字路口。
2.保險有理賠,但會記出險點數,但要切記,丙式只有車碰車才有出險理賠,所以一定要追到肇事車牌。
3.承辦人員有承辦人員的壓力,承辦人員自己的業務量本來就很繁重,我很極積的告訴承辦員警這個很有希望追到車牌,可以依車牌開報案三聯單。但沒想到承辦人員很積極的勸退我說,不是第一畫面,路邊電眼也找不到任何當下碰撞的影片,沒辦法幫你開報案三聯單。很熱心的証人也到場幫我說明,但當時,承辦員警更負責的直接舉出當証人的壞處給熱心的証人參考,我的目擊証人臉都綠了,我心理也想,不給熱心幫忙的人肯定就算了,還一直帶風向不是一個公務員該有的模範吧。
4.最後是告知自己,希望再也不要發生這樣子的事情。萬一又發生了,一定有要更有耐心更有有條理的去處理這件事,我還是表現得太不成熟了,讓承辦員警情緒一直都很負面,第二天才把他拉回正向來。
5.行車請保持安全距離,由其是交通流量這麼大的路段。撞車事小,斷手斷腳就不妙了。但正因為後方來車要不要保持車距不是自己能決定的,所以開始物色前後錄影的行車記錄器。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