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現在台北汽車"面積"比機車停車位還大,為何不把汽車位給機車呢?還能鼓勵大家盡量不要開汽車(移動汙染源)也可以減少汙染,但是現在卻是把人行道或是給一堆汽車停車位使用,就是鼓勵大家去台北開汽車的意思,別說停汽車貴,那好啊OK阿,原本收費的汽車位全改機車收費按照面積比例下去收錢,假如停車費賺的錢是一樣的公家機關趕改嗎?還是怕自己公家單位汽車從此'很難停',才不敢改?,人行道停機車也不會占用太多空間,你禁止了人行道機車位,然後重要密集地區的汽車停車位面積又比機車多,大家可以觀察一下假如以願意付費的情況下來講,汽車位面積真的比機車多,把汽車位多劃幾條線就可,總不會又說這樣改成本太多之類的吧?
然後現在又要來怪說機車是移動汙染源,最密集的台北汽車位最多,鼓勵大家開車然後把機車位減少,又禁二行程接下來禁行程,一直剝削機車族權益,排氣量比汽車少的機車政府卻要弄得好像騎機車才是汙染源,把機車當次等公民,一下這邊機車不能騎,一下蘇花新路機車無法騎,然後把人行道機車位減少,然後機車上橋就走最邊邊那種路,不是次等公民是甚麼?然後就很少聽過政府直接對關於汽車不利的新法案大家想想這是為什麼應該都猜得出來。
以上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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