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側快車道普通重型機車是否可以騎乘?

反問警察說:大A,你有喝哦?
不然怎覺得內側是快車道?
你的載具叫普通重型機車
你去看機械腳踏車的規定幹嘛?

fishtears wrote:
你的載具叫普通重型...(恕刪)



抱歉貼到舊條文
新條文已將機器腳踏車更改為機車了謝謝~

dsp9999 wrote:
有影片去申訴這位警...(恕刪)



其實申不申訴不是我的重點啦

雖然他規勸的語氣有點過度自信但沒開我單就算了

而我的疑問其實在這篇文章也可以發現

有的人說可以有的人說不行

條文放在那邊但以條文條件來看又不確定實際路上是怎麼規範的

而且第一線執法人員說的可能又跟條文有出入

變成條文放在那各自表述

實在很讓人不明白到底該怎麼騎車....




只希望執法人員專業度能提升並減少不必要的業務

不要再發生以上情形了

iPhone6ss wrote:
如題今天早上上班的...(恕刪)


以台北來說
很多大馬路的禁行機車都已塗銷
除非是公車專用道或左轉專用道才禁行機車
如南京東路 羅斯福路等
但桃園尚未如此辦理
所以這警員才會有這樣說法
只能說不要跟清朝官員抗辯
不然開你罰單花不到5分鐘
你要請假去申訴
要扣薪水又浪費很多時間
還不一定能銷單 不值得

有這麼一說
不要跟笨蛋吵架
會讓你看起來像笨蛋


iPhone6ss wrote:
其實申不申訴不是我的重點啦
雖然他規勸的語氣有點過度自信但沒開我單就算了
而我的疑問其實在這篇文章也可以發現
有的人說可以有的人說不行
條文放在那邊但以條文條件來看又不確定實際路上是怎麼規範的
而且第一線執法人員說的可能又跟條文有出入
變成條文放在那各自表述
實在很讓人不明白到底該怎麼騎車....
只希望執法人員專業度能提升並減少不必要的業務
不要再發生以上情形了


如同樓上所言~
而我要表達的是~
你今天跟執法單位爭吵對錯,有條不服取締和妨礙公務可以開
而他會不會受到影響?會!
他會把你攔下來就是想搞鬼;
搞誰?
搞用路人?
搞所長?
還是搞法治?

只能說這個問題大家心知肚明,完整的法條在,該不該上交通事件裁決所處理掉這張罰單?是你的事!
申訴這個員警?沒把問題惹大~不太有意義!
但當下和員警盧半天,吃虧的一定還是你!
網路上都說可以呀~
旁邊看熱鬧的只會笑你死好,被冠上刁民,執法單位的槍哪去了!
別人會以為你是酒駕被抓!!
過沒多久如果還呼叫警網圍上,那時候你才有贏面!
但~事情變得好大,別人更覺得你一定是通緝犯!

或許大家都不能面對現實,法規是對的就據理力爭
所以才會回那些風涼話~直接幫員警洗臉,隔山觀虎鬥!
換成自己遇到了同樣狀況,也是個小孬孬乖乖領紅單!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警察大人:

這條路沒有快車道阿!怎會叫人別騎快車道??????

回去重讀相關法律吧!警察大人

回去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3-1條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9條 背熟再來過

連法規都不懂,還是回派出所泡茶吧!

BlackDragon wrote:
如同樓上所言~而我...(恕刪)



B大所言甚是

如果是發生在他人身上真的會用版友所說的方式處理的應該也會是少數吧

畢竟執法人員多的是一些方式處理(如果真的想處裡的話)



不過還原當時

如果該名警員真的對我開單我還是會據理力爭啦

畢竟這是有損我權益的事

而該名警員的行為或態度跟開單的內容應該就會交由相關單位去處理

當下應該不會非常用力的跟他吵

畢竟有些人你可不可以跟他講理其實三兩句就判斷的出來了

剩下的只是拉不拉的下臉或有台階下嗎之類的事了




不過說到花時間我是覺得還好

以前也申訴過但還沒裝行車紀錄器等了6個月也沒撤銷掉

只跑了一次監理站剛好要辦事呵呵
iPhone6ss wrote:
B大所言甚是如果是...(恕刪)

我是遇過慢慢騎慢車道,結果被管號誌的警察攔下來

攔下來,我一切都合乎標準,沒有任何瑕疵
結果那警察說我歧視他
因為我慢慢騎慢車道?
說要脫制服跟我打~

一直講到我覺得很無聊~我開始講手機懶的理他!
因為證件他扣著~

一開始一直說要跟我打,甚至提出他脫制服PK,看我不理他
說要銬我上警車回派出所!

那時候停車位置剛好擋到別人出入口,對方要求我們移車
我說叫警察移
是警察叫我停這的!
別到時候我移動一下被當要逃逸!

最後處理是另外找個證人來,省的到最後我真的變成襲警

這種就很明顯,是要在路上找看不爽的人
然後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方式惹事
最後回分所讓裡面的人難看!

警察也是人,差別是他有公權力
旁邊的人都以為是我是通緝犯
那時候就算他想拔槍,應該新聞報出來後大家都會說我死好!
實際上~我甚麼都沒做!
就是一大早慢慢騎,路上沒車,又遇到一個怪警察在管沒人的路口

別像那些網路小孬孬,講的好聽做的難!
警察敢攔你下來,他不會想低頭跟你道歉!特別是為了很莫名其妙的事情!
你的狀況即使真的是禁行機車區,正常警察都是當作沒看到!
更不用說警察也知道法規
故意的!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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