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hlhht wrote:樓主本身都已知騎至內側車道,依第99條第一款規定、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是可以開罰的,不然車道還分內外側,是分好玩的喔!假設你在內側與第三人車輛發生擦撞,你認為你的普通重機行駛於內側車道贏面有多少----汗汗..(恕刪) 要不要我騎一次給你看...看警察敢不敢抓?沒有【禁行機車】4個大字...管他幾個車道...普重就是可以騎再囉嗦.....以後大重給我騎機慢車道看一台檢舉一台!!!!
gshlhht wrote:樓主本身都已知騎至內側車道,依第99條第一款規定、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是可以開罰的,不然車道還分內外側,是分好玩的喔!假設你在內側與第三人車輛發生擦撞,你認為你的普通重機行駛於內側車道贏面有多少---- 你還真的錯的非常離譜....那是指該路段有3個車道.就算內車道沒劃設"禁行機車"也不得行駛他這條就是為了符合機慢車待轉條件之一機車本身就是快車.這路段根本就沒快.慢車道分隔線.那來的快車道...一大堆被這政府洗腦洗很澈底.連機車是快車都不知道...這才是最大悲哀
樓主注意觀察2車道的 沒有劃機慢圖的車道 (大約1公尺寬)2條都一樣是 2.5公尺寬的那種道路就不會有禁行機車如果2條都一樣 2.5公尺寬 外面又有一個約1公尺寬的車道 然後最外面一邊線 (2大 1小)這樣內線就是禁行機車如果 3 條都一樣 2.5公尺寬的那種 旁邊一條路肩就掉下去的那內線就會是禁行機車政府的德政 會留給機車族 2個車道不是 2個都一樣的 汽機車共用道(內線車道/外線慢車道)就是1個汽機車共用道(外線慢車道) + 1個機慢車優先道只有那一段路出現 機慢車專用道 才會連慢車道都不能騎但是現在汽車逼機車很多被我遇到我不會檢舉 除非過於囂張(闖紅燈 蛇行 廟會的那種)但是汽車遇道不該有的我就會檢舉
iPhone6ss wrote:如題今天早上上班的...(恕刪) 有影片去申訴這位警察阿..最近很多警察只顧開單 制單卻很不嚴謹 啥鬼理由都可以用上..請看一下路上無標誌 而且紅綠燈的機車停留區也都是二吃二線道..如果不能走 那停留區就會一邊禁行只留一格
太扯了啦 , 這甚至有上新聞的程度了最好這樣不能騎啦拜託當警察那麼不專業 , 要再去上上交通規則課程吧如果是一般民眾老伯 , 不懂也就算了人民保母耶.......警察也是用雞腿就能換得嗎 ?沒禁行機車 停等區劃滿兩線道 , 這樣還判斷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