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 我抽到六獎300元的全家禮卷呵呵
雖然是個小錢 但是還是蠻爽的 噪音車最好全部騎到台灣海峽裡別在台灣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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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問怎麼檢舉我在這邊回答
噪音車檢舉網站
一進去輸入資料 然後選擇地區 接下來的話就是填寫檢舉的車牌號碼 顏色 地點ex:忠孝東路中山北路口or漢口街館前路口 之類的 不能只寫路 要詳細一些 說明就直接寫改管就好 還有附上照片
有人問照片怎麼拍 就紅燈停在他後面拿手機拍阿 他也不知道 沒紅燈就算他好運 反正遲早會遇到
有人問不能用手機怎麼辦?怕啥 你在做功德耶 就拿出來拍是會妨礙到誰?
祝各位順利檢舉 我最痛恨改管的破爛塑膠車了 吵死了 又跑不快 改了會比較爽嗎?腦袋有問題
求進化的新手 wrote:
的確太大聲的排氣管,...(恕刪)
「為啥改裝品可以賣,卻不能裝?」
通常會被扯到「為什麼不能酒駕卻可以賣酒?」
這是把前者合法行為,應扣到後者違法行為,造成一個看似合理的假象。
但是兩者根本就沒有必然的關聯性。
基本上就是兩大原則「違法」與「影響他人權益」。
合法買酒,在家裡喝到死,沒人會擋你;
喝了發酒瘋,打了人你就要負刑責;
喝了酒又開車,除了刑責還會受到社會有良知的人的唾棄。
改裝品,合法買賣;
在合法賽車場內改裝於競技專用車輛,沒人會管你;
把改裝品裝上一般用車,跑到公用道路上,
影響其他民眾權益被檢舉,鼻子摸著認了吧,不是人吼得跟你排氣管一樣大聲就有理阿。
既然都是人自己可以選擇的行為,
行為違反了規定,就該負起責任。
覺得法律很爛,就請修改法律或者走法律路線申訴。
否則台灣的民主法治,就只是自稱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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