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更新:愛車被撞倒,調監視器揪出駕駛

別忘記在警察那邊加上肇事逃逸
雖然是停車被撞,不過對方依然是屬於肇事逃逸
沒有和解的時候,他需要上法庭的!
不要用單純的車禍糾紛或是民事糾紛
那樣開庭得要好久!
而且肇事逃逸對方的紀錄會留下,以後辦保險啥的,他都要因此付上後果
當然,如果他好好賠償你,和解完成也可以不用這條!
謝謝這篇文章
讓我更深入體會
停車要慎選地方
避免違規
避免愛車受傷
避免他人受傷
避免自找麻煩
PS
台北市臨沂街71巷19弄與臨沂街61巷的巷口
經過這請小心那裏可能有一台機車喔!
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致人死傷而逃逸才能告對方肇事逃逸哦!

allen51008 wrote:
4/16更新:首先很...(恕刪)


對
請樓主把車賣了
對大家都是福分
路上少一個不定時炸彈

對了
下次樓主停那邊的時候記得叫我喔

我要請拖吊車拖走

這樣樓主就不用擔心車子會被撞了
那條是消防通道
整排都可以開單
請附近的居民照三餐去檢舉吧!
就保佑不要發生災害消防車進不去
務必保持淨空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herokyle wrote:
別忘記在警察那邊加上肇事逃逸
雖然是停車被撞,不過對方依然是屬於肇事逃逸...(恕刪)

肇事逃逸構成要件是"致人死傷而逃逸"。
若無人受傷or死亡,不會構成肇逃,頂多是有一般車禍民事賠償而已。
不懂就不要亂教啊…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樓主有表明紅線違停實屬事實
樓主也清楚表示違停可請交警開單
一事歸一事
一碼歸一碼

今天樓主的車子受損
無人員傷亡
當然可以提出請求毀損賠償啊


舉誇張一點的比喻好了

今天
一台法拉利紅線違規停車
我看他不爽
可以開車撞爛他嗎?
然後說:誰叫他違規停車

今天
我家樓下一整條紅線都停滿機車
我可以開台砂石車來
說:誰叫你們違停 害我過不去
然後整排撞爛嗎?


這2個比喻都不用賠償嗎????
拜託大家告訴我一下
你違停害人家去A到了,對方損失搞不好比你多,
花那麼多時間去報案調監視器真的浪費資源,
一般警察應該會先開一張紅單給你的。
1.你紅線停車.你有錯 先開違停一張
2.對方錯在撞車後.不處理離開.可開肇事逃逸.
3.撞車部分要釐清責任.並非你全對.
記得之前有一則新聞,大意是說,有貨車違規停車,一台機車沒看清楚,不小心撞上去,結果
導致身亡,不曉得有大大記得嗎?後續不知道怎麼判?

不過,我覺得貨車司機應該不會說,我違規可以另外開單啊,這麼多機車閃得過,你這台閃不過?
所以要死者家屬來賠償我貨車損壞的錢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