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射翹管能檢舉...不知道沒有防燙蓋的原廠管可以檢舉嗎???

真的是怪了,被沒防燙蓋的排氣管燙傷

第一點防燙蓋脫落,不就違法在先

要就先報警過失傷害先告下去再講了阿

怎麼會有一堆認為沒違法的人??

都已經燙傷腳了,還需要驗溫度???????????????????????

這到底是什麼智慧??
沒人會去白癡到拆原廠管的防燙蓋,自己、或是乘客一不小心也會去燙到

只有腦包會亂停車、硬擠,把人家的防燙蓋弄壞. 當你修過三次之後,大概也不會想再修了

FunnyCLUB wrote:
真的是怪了,被沒防燙...都已經燙傷腳了,還需要驗溫度???????????????????????
這到底是什麼智慧??(恕刪)



您如果遇到腦殘的執法人員
就會懂我在說什麼了~
記得喔~要有溫度計呦
jerry11006 wrote:
我的汽車引擎蓋熄火以...(恕刪)


路邊停車位是你私人財產嗎?

法條明文規定 要有防燙蓋 你沒有裝就是該死
應該直接判你槍斃 我們就不用在這跟你廢話了

子彈打中毛 wrote:
沒人會去白癡到拆原廠...(恕刪)


台北白痴很多
被告傷害上法庭的時候 請不要上來取暖
Jemshon wrote:
路邊停車位是你私人財...(恕刪)


有些人真的很奇怪...

非原廠管沒防燙蓋就出現一堆咄咄逼人..酸溜溜~檢舉的言語

而原廠管沒防燙蓋~就一堆護衛軍是怎樣...
說什麼"啊!一定是路邊停車被擠壞的.."OOXX之類的

現在排氣管的法規不已經訂了!!?

對於外觀及構造的規定~印象中是
1.
排氣管出氣口離地一公尺以內,排氣管口角度不得超過水平線
排氣管出氣口離地超過一公尺,排氣管口角度需向下
2.
排氣管需具有防燙機構
(大多為防燙蓋 or 部分重機使用的冷冰冰排氣管)

----
原廠管無防燙蓋---違法!!
我今天就被燙了,小腿10*5的燙傷,表皮不見了剩白白的,為啥會被燙原因很簡單,就是兩台很近你必須要進去牽車 一牽出就中獎了, 當場傻眼 你們那些防燙蓋壞了不想修的真是該死,還說風涼話 他車停那邊是我們要去燙的 要是他有防燙蓋 我也不會燙傷至少溫度不會是 瞬間表皮不見了 哀 台灣人沒有公德心講了也沒用 我應該要他賠償的 防燙板不見了 應該要想辦法復原 不是要他人留意

cyclo0916 wrote:
我今天就被燙了,小腿...(恕刪)


快去驗傷 告他傷害
千萬不要和解 讓他進去關幾天

jerry11006 wrote:
我的汽車引擎蓋熄火以後有120度,你就不要來碰到我!!!

媽的....

停止中的車輛,你來撞它還要告他燙你?

那睡在路邊的狗你怎麼不去打牠,然後告他傷害?



今天如果是機車來燙你,我支持你!

你去碰人家機車還大小聲?有病嗎?.(恕刪)


你的汽車是不是壞掉了啊?

你的汽車是不是壞掉了啊?

你的汽車是不是壞掉了啊?



那如果是在 91 年前就買的車, 原來就沒防燙裝置的, 如野狼, 被燙到可不可以告呢
我昨天才被燙到...
心裡只有幹而已...
為什麼掉了不去裝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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