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錄下來就很容易判別像之前就有一個是汽車已經左轉彎了一半的車身進入彎道且也有打方向燈結果也被對向的機車撞到後輪但剛好有人有行車紀錄器拍下來結果最後就判機車的錯所以這有點難說要麻就是直行車自以為可以剛好過而加速 或 沒注意而持續加速要麻就是轉彎車自以為可以剛好過而轉彎
kasim1017 wrote:照這樣說!想換車或是...(恕刪) 轉彎車請禮讓直行車 ... 你是被對向車道的車撞的還是同方向的?直行車擁有絕對路權,沒有什麼轉一半轉多少的,轉彎車一率得確認無阻礙直行車通行後方可轉彎
yves34011007 wrote:那這樣直行車要是沒有...(恕刪) 對對向來車你是轉彎車,必須在不影響直行車的狀態下你才能轉(就算你想偷搶轉,也要快速的閃轉過去,要不然撞上了就是你的錯)也就是說你不能讓他有煞車讓你的動作撞上了.就是你妨礙了它
警察初判真的都把直行車當最大,舉我三月底的車禍為例,我在一個雙黃線缺口處迴轉,當時沒有直行車,但對面路邊停了一台車,在我轉彎後,路邊的車突然開出來從右後方直接A到我的龍頭後倒車,雙方時速都不到三十,且我在中間雙黃線缺口處還停下來確認沒車才轉的(誰會去管路邊沒動的車)對方也承認他只看後方有沒有來車就開出來從後撞上我但初判下來:轉向疏忽而對方欄空白!!!代表對方完全無肇責,即便我去申覆後的結果也是不變....因為:對方是直行車!!!!!--同樣事情再來一次,我相信我一定還是被撞...即便你再小心,就是有人不長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