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V4新車於高速公路行駛,動力突然減少,汽車速度突降,儀表版顯示異常,差點釀成重大意外事故

u6061 wrote:
和泰有付你錢嗎?不然你也是小蝦米之一
怎這麼替大鯨魚用力解釋


錯誤的知識,本來就該被糾正.
看來原廠的態度很高呀! 買新車就遇上要換引擎,換成是我也吞不下去...
altezzaclio wrote:
錯誤的知識,本來就該(恕刪)


沒標太清楚sorry,是針對Acer回覆
灑yan
那個acer本來就是來亂的,別理他。[偷笑]
jckuo99
在新店銷售科學麵的,不用跟他認真
希望樓主能爭取到自己的權益,加油
豐田保修廠正常發揮
KowinHsieh wrote:
5/10 失速發生後第17天,TOYOTA 龜山服務廠朱副廠長來電說明,公司政策無法更換相同新車的要求,原本就無提供代步車服務,之前給代步車是讓我方便。原本有車可開,3/30付了現金向和泰買了新車,和泰賣給消費者差點造成生命安全的瑕疪車,再把代步車收回,搞到花錢買車卻沒車開!!!!和泰汽車你們真的有重視消費者的聲音嗎???

目前訴求:為出廠引擎瑕疪,開七天447km即發生高速公路失速,
引擎己完全被分解,訴求為更換相同新車


根據目前發展,我認為依照法律賦予消費者的保障,車主最終的訴求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才說這篇文章就是在勒索。很明顯逾越目前法律的規範。車主應該也知道不可能換整輛車,對吧?

我真的再次呼籲不要刪文或竄改內容,這樣才能讓未來修法有參考案例。

網友們的矛頭應該要轉向立法院而不是替車主集氣或謾罵,謾罵完全是白費力氣。你們真心認為新修訂的法律足夠保障消費者嗎?今天車商可以摸頭消音,可是不代表未來就不會再發生。藍綠立法委員都不合格。

這種案例走法院消費者還是只能獲得修繕的保障,所以我建議車主訴求快速更換全新引擎,全程監工施作並錄影,額外要求提供再拉長引擎期限的個案保固方式

如果真的對這品牌心死,直接轉售換品牌也是一種方式。
altezzaclio wrote:
要開回修理廠有造成火燒車的風險。二者拿來類比,不太正確.

引擎硬體有問題,造成點火失敗,電腦一定斷缸,斷缸後不會馬上火燒車,但是硬要開長里程,這風險就是車主自己擔了,我證明了會火燒車就好,你喜歡開就開,自己的車自己做主.

新車應該有保乙險吧…要不要用力開一開開到燒掉…然後保險理賠換部別牌的?記得每一次開車要做好跳車的準備,然後燒久一點再call消防隊來…確定燒到沒辦法修為止
修好,賣掉。
消費者應該團結起來,拒買才會有效果。
加油! 不能任由車廠說了算! 支持爭取自己的權益! 不管哪家車商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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