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an527 wrote:
我們決定把車報廢換新車,車子是我哥哥的名字。
新車車款價錢跟業代喬好後,就是決定車子要掛誰的名字,我們想說用我姑姑(56歲)跟我的名字(24歲)來比較車主的保費差多少,結果比較後決定用姑姑的名字買車。
而後我們也一而在再二三的跟業代確認,爆廢車名字是哥哥的、新車是姑姑的一樣會有5萬嗎?他非常確定的跟我們說會有。
結果到現在已經超過半年的時間,錢一直沒下來,中間我們也有不斷追問他,他都說有再查了,可是一直沒給我們結果,直到最後我們逼問他,他才告知說,因爲哥哥跟姑姑不在二等親內,所以我們領不到爆廢金
請問各位大大因為業務的疏失,公司也不願意承擔,導致我們領不到報廢金該如何是好!?
法規見解不同,不算業務疏失 !
不然律師跟你說保證贏,結果輸了,要賠嗎 ?
其實講這句話的網友應該都是被幸福包圍過頭的人?
不是每個人的家庭都有爸爸媽媽這個角色的好嗎?
再來我哥剛退伍,我大學剛畢業,我們也說了是基於安全考量,覺得有必要買車,至於不買二手車是因為有過不好的經驗,所以才沒考慮
很好笑的事,不能就是論事一定要把家庭背景都搬出來,那又有人會說在討拍、取暖了
然後等等下面應該也會有人說,沒錢就不要買車之類的吧🤔
我覺得有人說省小錢,失大錢,這句話沒錯,但很多人都責備說自己不上網查資料,想請問當下從確定車到保險,人都在營業所,業務也說五萬會有,叫我們再準備銀行帳戶給他,我還需要去質疑?當場上網?這明明是業務自己的疏失,
然後我在這邊被檢討...
我覺得我上的另外一課應該是
了解酸民的無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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